宅基地申请报告和公示证明

宅 基 地 申 请 报 告

村民小组:

本人家庭人口人, 现住乡(镇) 本人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中第(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3、经县政府批准会原户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5、因原基不符合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不允许就地重建的;

6、因实施土地整治、增减挂等项目需要异地重建的。)拟申请建房,建房地点位于 ,占用地类为 (村庄空闲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请予同意并转呈村委会上报审批。

申请人:

年 月 日

组民签字:

情况属实,经村民小组会讨论同意上报审查审批。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公 示 证 明

乡村 组 户, 因 需要建房,拟建地点位于 ,占用地类为 ,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经 组2/3以上农户讨论同意,并经我村张榜公示七日,期满后无任何意义反馈。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第二篇:宅基地审批申请书

申 请 书

××县××土管所:

我叫×××,是天山镇高大行政村里坞村民组村民,没有住房,仅在里坞自然村到高大村的里坞水泥路边有一块山坡地,本人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或承包权)。该山坡地四至为:东至高强健桑园;西至里坞水泥路;北至高××、程××地;南至高强健地改路,面积190多平方米。该山坡地适合建房,特向贵所申请在该山坡地上建造住房的土地使用证书,恳请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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