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书

交通事故起诉书范本

本人于上个月驾车与摩托车对撞,事故责任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对方受伤在医院治疗花去了12000,我轿车修理费花了4000块。保险公司强制险已垫付医药费5000元。其余的都是由我垫付的。但是由于双方协商不成,保险公司因为没有调解协议书不予理赔!现在我想要起诉,怎么起诉?是应该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起诉对方?如果是起诉对方,那么强制险的10000块钱能否也作为起诉对方的理由?(这10000块钱保险公司是答应理赔的)。还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百分比是怎么界定的?是经过双方协商的还是由法院判定的,或者是由保险公司认定的?谢谢!!!

1,原告

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

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2,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

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如车主为个人,同样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外;如车主为单位,则还应列单位为被告,写明单位住所地。同样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项目可查阅本站诉讼指导栏目中的交通事故计算表.

4,事实和理由:

可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事实经过写明或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事实经过写明。同时写明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情况、受伤方的治疗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发后肇事方的付款情况、肇事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事实。

5,诉状落款处应由赔偿权利人签名或盖章,如为受伤事故,则由受伤人签名;

如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名;如单位为原告则由单位盖章。

一、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实例

原告:王×,女,汉族,生于 19xx年 3 月25 日,兰州××有限公司职工。 住址:兰州市××路××号101室,电话:×××××

被告:胡×,男,汉族,甘肃××有限公司驾驶员。

住址:兰州市××路××号672室,

被告:甘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兰州市××路××号。

邮编:730030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 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兰州市××路与××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甘A×××× ×)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

造成原告头部颅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 20xx年6月18日,经甘肃××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路交通事故致颅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 (见证据

2)。又于20xx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xx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兰州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20xx年×月×日

附件:1、本诉状副本 2 份。

2、证据 10 份,共 13 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一份交通事故起诉书

原告:******

女 汉族 19xx年9月5日出生 河南省郑州市人

家庭住址 *********

电话:********

被告:石小定

男 汉族 19xx年8月21日出生 湖北省随州市******电话 *******(现已停机)

诉讼请求:

1、 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5000元,误工费4150元,护理费2000元,交通费880元,营养费2000元,整容费2000元、康复费2000元,,共计19030元。

2、 精神损害费2000元,并当面赔礼道歉。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xx年7月20日8时30分,石小定驾驶裕兴牌电动车沿郑州市农业路由西向东行至文博西路口时与由北向南步行过道路的****相撞,至使****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后来被120急救车拉至河南省职工医院急救,当天转入郑州市

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如下:

*****右肱骨下骨骨折,头面外伤,多发性软组织损伤。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200850334号,选摘如下: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石小定负责事故全部责任,****不负事故责任。

事故出来后,石小定不能积极配合治疗,而是以没有钱为由进行推委,最后电话停机,人也搬离出租房,再也无法联系,现下落不明。石小定出交通事故前,左手受伤不能握紧刹车,而车子刹车也有问题,就是这样他还以32公里/小时的速度,(国家规定电动车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行驶在人员众多的闹市,将在人行横道线上行走的赵新荣撞成重伤,这种无益于马路杀手的行为,给****来巨大的身体伤害,****是一个舞蹈教练,现治疗已经结束,脸上因缝了七针留下了疤,胳膊也很难恢复到正常状态,这给原告及家人带来的心灵上的痛苦。但考虑到石小定年纪还轻,又是一个打工的,也没什么文化(小学没毕业),就只提出把医药费出了就行了,家人也自始至终没有骂他一句更没有打他一下,但令人气愤的是他态度,要钱没有,最后他选择了逃避责任,再也联系不上。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前所述,望判如所请。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9月20日

? 应当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将车主和开车的人为被告,要求两人承担连地赔偿责任。具体格式为: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附: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

3.其他材料××份。

 

第二篇:交通事故起诉书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

原告:吴丹,女,汉族,19xx年 11 月生

住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箭道巷12号

被告:戴火囯,男,汉族,19xx年3月生

住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何坊西路178号3栋3单元302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28日17时50分许,天气晴,被告戴火囯驾驶的丰田凯美瑞出租车(牌号为赣A2X202)在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97号门口段由东向西行驶时撞到正在该路段经人形横道由南向原告吴丹驾驶的南昌B25521电动自行车,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电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南昌市第三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产生淤血,并且伴有轻微脑震荡,手臂和大腿血肿、淤青等。后经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于20xx年 7月,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头部受伤,南昌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xx年5月28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入院时,有短暂人事不清,醒后感觉头痛,恶心,颈脖子胀痛,左侧骶尾部疼痛不适,经医院认定诊断为脑震荡,左侧颞顶部头皮血肿,全省多出软组织损伤,(见医院记录),入院治疗直到6月27日,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恶心,记忆力衰减等,影响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及工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20xx年 月 日

附件:1、本诉状副本 2 份。

2、证据 2 份,共 2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驾驶证复印件

5、赔偿清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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