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无违反计划生育证 明

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登记结婚,在xxxx年xx月xx日计划内生育一胎女孩,女方已采取了节育措施。所有信息都已统计上报,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特此证明。

 

第二篇:申请人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适用于申请宁波市鄞州区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

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核实意见(签名盖章)

说明:

1、本表为我区统一格式的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加具

户籍地村、乡镇(街道)、县(市、区)计生部门意见及公章为有效。

2、对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核实后果自负。

3、如申请人户籍地另有格式,亦可按当地格式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但须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本人或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

(2)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丧偶”、“离异”,注明结婚日期。

(3)生育情况:已生育子女的,注明子女数量、各子女的出生日期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加盖相关村、乡镇(街道)、县(市、区)计生部门意见及公章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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