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保申请书

低保申请书

西海镇政府领导你们好!

我是城南社区的居民***,高中文化,家中有三口人.我虽然在公益性岗位上班。但家庭收入低,基本生活无以为继。

家中全靠我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十分困难,生活特别艰幸。现在两个女儿已经上中学,学习费用越来越高,我无力支付女儿的读书费用,更无力让女儿业余补课,我做为母亲深感愧疚,其他孩子可以上补习班,可我无能为力。所以特向贵部门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悬请政府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4月9日

 

第二篇:国立成功大学员工劳保健保续保申请书

國立成功大學臨時工/工讀生/其他部分工時人員辦理勞、健保加、退保之簡易說明 ※填具「勞、健保加保申請表」(第3、4頁)前,請詳閱本說明。(第1、2頁自行留存!請以雙面列印!) ㄧ、辦理程序及必備表件:

国立成功大学员工劳保健保续保申请书

二、注意事項:

(一)表格下載:請逕至人事室網站/常用表單/專案教師、研究、工作人員/勞、健保項下,下載上述表件。

(二)雇主負擔之經費來源:

1.經費來源為管理費或結餘款者,須專案簽准始可動支;餘若經費來源無虞,不需另案簽准。

2.經費來源為國科會計畫管理費或其他計畫經費者:是否有足夠經費足以支應,請先向會計室查詢,若屆時不夠支應,應由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負繳款之責任。

3.同一雇主(成功大學),2個單位以上合聘者:共同負擔其勞、健保之雇主負擔部分。

(三)相關規定及應檢附之資料:

1.勞保加保:

(1)依據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之規定略以,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不同雇主),

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者,應由所屬雇主分別為其辦

理參加勞工保險,不得選擇僅由其中一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

(2)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應於到職當日加保,其保險效力自申報加保當日起算。

若「勞、健保加保申請表」送達人事室之日在起聘日之後,則以人事室收件日為勞

保加保日,不得往前追溯至起聘日。

※如計畫尚未核定,或經費尚未核撥,或雇主負擔經費來源尚未簽准,或無足夠經

費足以支應,而須先行進用,仍應先辦理勞保加保。如已辦理加保,而經費因故無

法核銷,或未依規定於尚未辦理勞保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致無法申請勞保給付

或衍生勞保局對本校之罰鍰時,由計畫主持人或用人單位負繳款之責任。

(3)加保對象、保險項目:

?未滿60歲者,或年滿60歲且前曾參加勞保者,均應依規定參加勞保(含普通事故

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惟已領各類養老給付者,不得參加就業保險。

?年滿60歲,未滿65歲,前未曾參加勞保,且未領各類養老給付者,不符勞保加保

規定,仍應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

?年滿60歲且前未曾參加勞保者,不符勞保加保規定,惟已領各類養老給付者,經用

人單位同意可辦理職災保險。

2.健保加保:

(1)若未檢附「原投保單位健保轉出申報表」,本人及眷屬之健保以起聘日加保。

(2)眷屬健保加保:

?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不同戶,請各附一份影本(外籍之眷屬請附居留證影本並須居留滿4個月)。 ?年滿20歲以上子女加保者,請附學生證影本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退伍後一年內加保者,請附退伍證影本。

3.勞、健保退保:

(1)申請退保時,應填具「勞、健保退保申請表」通知人事室辦理,且應繳清保險費,

保險費計算至保險效力停止之日止。

(2)如於聘期屆滿前,人事室未收到勞、健保續保通知,亦無依據可辦理退保,致衍生

逾期退保保費,均由被保險人、計畫主持人或單位負繳款之責任。

(3)如於聘期屆滿前,提前離職,應於離職生效日前,通知人事室辦理勞、健保退保,及

維護離職當月勞、健保保費,始可請領薪資,以免後續尚須辦理退還或追繳等事宜。

第1頁,共5頁 100.11.01修正

(4)辦理退保時,查保險期間內如有未繳納之勞、健保保費,將開出追繳通知單通知用

人單位辦理勞、健保保費結清手續。

4.外籍人士應注意事項:

(1)外籍人士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及居留證等影本。

(2)配偶若為本國籍,其居留事由為依親或其配偶戶籍可資證明有婚姻之事實者,得免

附工作許可證明。

(3)配偶須居留四個月以上方可加入健保。

(4)外籍人士於月底最後一天退保,且離職後確實離境(檢附出境機票影本),則當月

健保保費不計收,爰請於當月薪資請領前,提出退還離職當月健保保費申請,填妥

「勞、健保退保申請表」通知人事室維護健保保費後再製作薪資。

5.大陸人士應注意事項:

(1)勞保:依規定大陸人士不能參加勞保(勞委會無核發大陸人士工作許可證)。

(2)健保:依規定大陸人士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其居留事由為「學術科技

研究」、「產業科技研究」者,則自在台居留滿四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

(四)投保薪資/月支酬勞:

1.投保薪資是以月支酬勞申報(依「勞、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

(1

国立成功大学员工劳保健保续保申请书

(2 應以全月薪資所得總額4,000元申報全月在保,並計收全月份之保費。

(即勞保年資30天,保費公提632元,自提177元)

(3)若為短期工作人員(係指未整月都在職),月支酬勞應填寫計算得之月薪資總額(按日薪

乘30天換算為月薪資,非工作日數之薪資),保費才得以實際工作聘期起、迄按日比例計

收。

【案例說明】小華自100年7月2日至7月5日,連續工作4天,每日工資1,000元,

應以月薪資(30天計)30,000元申報,共加保4天(7月2日加保,7月5日退保)。

(即勞保年資4天,保費公提1724*4/30=230元,自提485*4/30=65元) 2.申報新進人員加保時,其月支酬勞尚未確定者,先以雙方約定之薪資申報或以最低投保

薪資11,100元辦理加保,嗣後再依每月實際薪資辦理投保薪資調整;若每月薪資不固定

者,以最近3個月平均薪資為準。

3.如薪資調整,致投保薪資級距改變者,請填具本校「編制外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投保薪資調整申請表」,及檢附臨時工申請書核准影本或其他薪資證明文件(如投保薪資調降,

另檢附最近3個月薪資證明),送人事室專案人力組據以辦理,並自申報之次月起生效。

(五)勞、健保保費(含雇主公提及個人自提負擔部分)之繳納:

1.按月提出薪資請領時,雇主公提負擔部分自各用人經費來源提撥,個人自提負擔部分自

薪資中扣款後,薪資淨額再轉入郵局帳戶。

2.薪資請領製作方式:至系所經費系統/請購作業/計畫案/第7項【人事印領清冊(兼任教師、臨時工、華語教師、工讀生薪資)(有勞健保)】製作。

3.如有未繳納之勞、健保保費,退保時一併結清。 ※上項勞、健保保費由人事室維護,薪資請領時,系所經費系統自動讀入應提撥、扣款金額。 ※如於聘期屆滿前,提前離職,應於離職生效日前,通知人事室辦理勞、健保退保,及維護離職當月勞、健保保費,始可請領薪資,以免後續尚須辦理退還或追繳等事宜。

※如勞、健保之雇主公提負擔部分與薪資經費來源不同時:

至系所經費系統/請購作業/計畫案/第8項【人事印領清冊(兼任教師、臨時工、華語教師、工讀生薪資)--補申請公提金】製作,併同薪資一起送出,若未備齊,不予核定,

並退回原申請單位通知補件。

三、承辦單位及承辦人:

勞、健保加、退保申請之相關資料請逕送人事室專案人力組,俾以辦理加、退保異動申報,如有疑義請洽吳淑鈴小姐50897、柯淑惠小姐50898,傳真專線:2766456。

第2頁,共5頁 100.11.01修正

□ 本人勞、健保 加保申請表 國立成功大學臨時工/工讀生/其他部分工時人員

□ 眷屬健保

(請勾選欲申請項目,可複選)

国立成功大学员工劳保健保续保申请书

第3頁,共5頁 100.11.01修正

第4頁,共5頁 100.11.0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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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黏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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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共5頁 100.11.01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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