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技术顾问聘用协议书

山东硕源工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高级技术人才聘用协议

编号:20160202

聘用方:山东硕源工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企业在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等方面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为企业技术总监,乙方愿按本协议内容与甲方合作,给与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本着友好、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监职务,主要负责甲方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开发、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培训、技术保密方面的工作,给与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并保证所研制开发的产品的高端性和效益性。

二、聘用期及工作时间

聘用时间为期五年,自20xx年02月01日开始起算,至20xx年01月31日截止。协议期满后提前三个月,双方协商重新续签。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7个小时。

三、工作方式

(1)乙方采取不坐班的工作方式。甲方在日常生产、研发工作中,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乙方的专业技术特长情况,邀请乙方参加公司生产、研发的立项工作或具体课题研发、开发。

(2)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方便乙方平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需乙方到厂提供技术服务,参加甲方会议或负责培训的,甲方需提前一月告知乙方开会时间和会议内容(或培训时间和内容),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发生往返交通/住宿/餐饮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无特殊原因,需按时出席相关活动。

(3)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技术联络和信息收集,甲方给予必要的身份证明。

四、薪资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成效,在每个月底前支付乙方每月工资3000元人民币。然后,再根据乙方在甲方所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市场认可程度及因此取得的经济效益,按照1%的比例提取利润分红。甲方有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支付乙方顾问工作费和利润分红的同时,预扣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有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申报缴纳或承担。鉴于乙方的工作特性,甲方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五、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不和乙方共享。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和结果,均由甲方自行持有和负责。乙方尽可能的为甲方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由甲方自行办理、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六、保密责任

1、乙方在任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终止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支付所欠报酬,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索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任何直接损失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追索成本的权利。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协议签署地法院解决。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山东硕源工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篇:兼职教练聘用协议书

兼职教练聘用协议书

甲方:北京海屋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健身会所管理秩序,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保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_______培训

二、甲方聘任乙方期间的课时及待遇

1、甲方聘任乙方期间,上课时间及时长以甲方安排为准,每节操课课时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在每月15日准时与乙方结算上月课时费。

三、合作期间,必须服从甲方课程编排及调整,严格按编排的课程上课表上课。

四、规定的上课时间内不得找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

五、不得随意缺课,如有事,须提前3天向甲方请假,由甲方负责统一安排教练,不得自行请人代课,否则,扣除三倍课时费;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六、乙方应尽职尽责,保证教学内容和上课时间,不得任意减时减课,否则,酌情给予处罚。

七、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热情服务,耐心教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确保学员人身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工作或离职,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

九、乙方如确实因病等身体原因,致使不能继续正常工作,需向甲方出示医院证明,并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

十、合同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协议。2、如乙方不尽职工作或有重大过失,或学员严重投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须补充条款。经甲、乙商议补充后,同具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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