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人 原系山东东方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职员,将于 年 月 日离职。 为了保证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以及技术保密和商业保密的需要,在此离职之时,本人同意作以下保证:离职3年内决不泄露任职期间所知悉公司所有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有关的研发项目。

1. 不带走从公司获取的任何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记载于纸质或胶片上的文档、文件、图表、目录、图片,还是存储于磁盘、光盘上的程序、软件以及涉及工作内容的录像带、录音带等,或是以其它形式存在的资料。

2. 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在公司就职期间获得的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商务机密、财务机密、管理机密、人事机密、薪资机密以及其它经营机密。

3. 不擅自使用公司的上述商业机密。不利用原有商业渠道和关系从事经营活动。

4. 离职后,在人力资源部留存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日后工作有效衔接,本人在职所经办未了的事务需要提供协助,本人愿意尽力协助。

5. 维护公司的声誉,不做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和发表对公司有攻击性的舆论。

6.

7. 离职后本人及直属亲属不得从事与计生有关的任何技术研发项目,不得同计生类有关的单位机构有任何合作项目。

8. 离职后本人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将计生相关技术研发项目透露给他人,进行同计生相关单位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合作项目。

以上保证的效力范围不仅及于公司本身也及于公司的各下属公司。 我将在离开公司之日起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签字日期:

身份证号码:

 

第二篇:原单位离职承诺书

原单位离职承诺书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本人进入贵集团(**有限公司)时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与其他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保证入职前已与上家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上述情况如有隐瞒与不实,本人自愿承担因此给企业带来的一切损失。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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