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7月折让协议

折 让 协 议

甲方: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付给乙方“500条套高性能乘用子午胎项目”合同款

150万元(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2. 乙方为尽快收回款项,同意将本次付款金额下浮5%结算,下浮

金额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从这次付款中扣除。

3. 本协议作为双方合同的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公

章、财务专用章)生效。

甲方: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乙方: 经办人:

20xx年7月3日

 

第二篇:折让协议

折让协议

编号:12-01

甲方:天津AA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EE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销售合同规定:

20xx年10月份,甲方应给予乙方返还运补88,039.79元;

20xx年12月-20xx年4月,甲方应给予乙方返还运补103,350.80元, 为了维护和巩固双方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乙方申请并结合当期市场情况,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上述运补,具体如下: 名 称:2233 板

折让额(含税):88,039.79元 (2007.10运补)

103,350.80元(2007.12-2008.04运补)

请乙方按照协议要求,尽快开出折让证明,以便双方财务结算

甲方:天津AA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EE商贸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