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关于开展十八周年司庆“我的新华情”企业文化征文活动的通知12

(河南分公司)工作通知单

〔2014〕18 号

关于开展十八周年司庆“我的新华情”

企业文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中心支公司:

20xx年是公司成立十八周年,根据《新华保险十八周年司庆总体方案》(详见新保办[2014]15号),总公司将面向全系统开展十八周年司庆“我的新华情”企业文化征文活动,以征文的形式纪念公司十八年厚重基业,宣扬新华精神、新华品牌、新华文化。本次征文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公司全体内外勤员工开展。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我的新华情”,作品内容讲述和分享作者与新华保险之间的故事;

(二)作品以真实性为前提,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细节记录您与新华保险的真情故事,体现时代精神,充分展现公司的企业文化,作品注重可读性、思想性、艺术性,力求达到与 1

读者的情感交流和共鸣;

(三)字数以2000字左右为宜;

(四)作品可配图,图片格式为jpg文件,图片大小为1MB

左右;

(五)征文须为作者本人创作,谢绝杜撰,严禁剽窃抄袭,

文责自负。

三、作品报送

分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文件管理员收集向办公

室报送,中心支公司以中支为单位由办公室收集向分公司办公

室报送。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的征集时间为20xx年5月13日—6月25日,

征文稿件请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分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处。文件

名请注明“征文”字样并在作品中注明作者详细信息(包括姓

名、所属单位及部门、手机、邮箱等相关信息)。

联系人:徐 燕 0371-63383201

李明伍 0371-55900510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2

 

第二篇:关于开展企业文化学习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企业文化学习体会的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车间、各部门:

伴随着兴隆文化的发展壮大,也创造和培育了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我们在对公司以往文化理念沉淀进行挖掘和升华后,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文化理念体系,为了使公司文化理念深入到公司每一个员工的心中,让先进的文化教育人、鼓舞人,凝聚全体员工的力量,万众一心,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正确领导之下,去夺取公司“十二五”全面发展的新胜利。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现决定在公司广泛开展文化理念宣传、学习及学习体会征文的活动。现就有关征文活动的事项通知如下:

1、 征文活动开展的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历时2个月。在此时间之内,欢迎公司全体员工踊跃投稿。在截止时间前,请将稿件交公司办公室周光军处。

2、 征文的基本要求

投稿者切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对公司发展历程的观察,谈自己学习公司文化理念的心得和体会。文稿题材不限,文字要求在800字以上,字迹工整,最好打印成文稿,所有投稿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严禁抄袭他人现成的作品。一旦发现抄袭作品,取消评奖资格,凡获奖作品发现抄袭者,取消荣誉,收回奖金。所有投稿须注明作者所在部门或车间。

3、

征文活动评奖办法

本次征文面向公司全体员工。评奖采取车间与机关分开,各设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名额如下:

机关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车间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3名。

4、 奖金设置

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5、 征文评委

评委主任委员:唐建强 副主任委员:周顺忠 王特乔 评委:周敏、靳鸿年、唐任志、岳湘陵、周光军、黄红英、唐大勇。

6、 颁奖

在公司20xx年度第一季度职工大会上颁奖。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株洲兴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xx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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