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为了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以下简称“论文”)的编写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论文写作规范。

一、论文内容方面的基本要求

1. 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2. 论文的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3. 硕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博士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系统性、成果性创见。

4. 学位申请人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课题,应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对前人在相同或相似课题上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5. 申请人应掌握论文研究课题所必须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6. 论文的论据要充分翔实,所用材料须正确可靠。

7. 论文的词句要精练,条理清晰;陈述和论证要有逻辑性;谱例图表运用要准确、恰当。

8. 论文中所有引用他人的词句,必须作相应的注释。若以综述或转述的方式引用他人的观点或研究成果,也须以注释的方式引证原文或提供原著作名称及相应的页码。对引文的注释内容至少应包括作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或期刊名称、出版或发表的日期和页码。

9. 凡大量引用他人词句而不加引号和注释的,均可视为抄袭行为。

10. 参考书目应列出作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中国古代文献要注明版本来源和出处。

11. 申请人所编著的教学参考书、校注、读书报告和对自己作品的分析研究等,均不得作为学位论文提交。

二、论文形式和规格方面的要求

(一)论文的基本结构

论文的基本结构应依次包括以下部分:

1.封面:论文封面和扉页用研究生处统一规定的样式。可由本院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封面版式,要符合版式、字体、字号等格式要求。其中,论文题目要简明扼要,引人注目,以不超过20字为宜,必要时可加用副标题。

2. 原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

为了维护学校、导师及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我院所有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都必须在其学位论文主体内容前附《中央音乐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中央音乐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两项内容,并由研究生及导师在相应位臵上签字。缺少上述两项内容及签字的学位论文,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申请程序。

以上两项内容放在一个版面页上,其位臵在学位论文内封之后、中文摘要之前。所有学位论文用研究生部统一规定的样式(附后)。在提交论文最后稿时,原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上应有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的签名。

3. 摘要: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应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

究方法、成果和结论,要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力求精练、

准确。

(1)中文摘要:论文第一页为中文内容摘要。论文摘要的书写格式:题头“论文摘要”位于页面上方居中,用黑体小二号字。摘要篇幅以1000字左右为宜,用宋体五号字。

(2)英文摘要:博士论文第二页为英文摘要。书写格式为:题头“Abstract”位于页面上方居中,用相当于中文小二号字加粗的Times New Roman体。英文摘要内容与中文摘要相对应,用相当于中文五号字体的Times New Roman体。

注:英文摘要,包括论文正文中出现的英文或其他外语语种的段落,均必须按照其语言习惯使用标点格式,不能按中文标点习惯使用。但是,如果在中文行文中出现英语或其他语言的词语,其前后之间的标点,应按照中文标点习惯使用。

4. 关键词:关键词是反映论文最主要内容的术语,对文献检索有

着重要的意义,一般是文中与主题密切相关的术语,题目中的词语不重复选用。关键词以3-6个为宜,分别列于中、英文摘要之后。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中文关键词之前的“关键词”三个字用黑体五号字加宋体冒号“:”,中文关键词用宋体五号字,两个以上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英文关键词之前的“Key Words”用相当于中文五号字加粗的Times New Roman体和冒号“:”,英文关键词用相当于中文五号字的Times New Roman体,第一个字母大写,两个以上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示例:

关键词:贝多芬;奏鸣曲;赋格

Key Words: Beethoven;Sonata;Fuge

5. 目录:列出论文中章、节、条、附录等的序号、名称及页码。

题头“目录”二字位于页面上方居中,字间空两个半角字符,用黑体小二号字。

目录内容以章领首,章下为节,节下为大标题“一、二、三”等,再下一级为“(一)(二)(三)”等,再下一级为“1.2.3.”等,再下一级为“(1)(2)

(3)”等,行文中亦可采用这种顺序排列方法。作为论文目录,一般最多只列到第三级,即“1.2.3.”即可。

凡以文字表示章节顺序的,序号后面不加标点,但章节序号与其后章节内容文字间空两个半角字符;凡以数字表示顺序的,中文数字序号后用顿号“、”,阿拉伯数字序号后用小圆点“.”,加括号的中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后面不用标点符号。

目录章节所示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与所示章节名称用“……”连接,两端对齐。

6. 绪论(或序言、引言):综述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提出本

文所要解决的问题,新的见解和基本论点,以及本项研究工作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等。

题头“绪论”(或“序言”、“引言”)位于页面上方居中,字间空两个半角字符,用黑体小二号字。引言文字用宋体五号字,以20磅行距与题头之间空一行。

以上所述为论文正文开始前的内容,页码可采用小写罗马数字编页,居中排版。

7. 正文:为学位论文的主体。

篇名居中,用宋体小二号字;章名居中,用宋体三号字;节名居中,用宋

体小三号字;条名左缩进两个汉字(度量值0.75厘米),用宋体四号字。 凡篇、章需另起页,篇章名与其后正文间距空两行,节、条需与其前文间距空一行。

正文用宋体五号字,两端对齐,行距为固定值20磅。正文中的引文用楷体五号字(详后)。正文分段换行时,首行左缩进两个汉字。正文页码一律使用宋体五号阿拉伯数字,一直延续至包括注释、参考书目和附录等在内的整篇论文结束,页码位于页面底端,居中排版。

8. 结论:要求明确、精练地总括本文的主要观点及新、见解。

题头“结论”二字位于页面上方居中,字间空两个半角字符,用黑体小二号字。结论文字同正文,亦用宋体五号字。

9.注释和参考文献:(详后第三部分内容)

10.附录:包括附表、大篇幅谱例、图片、翻译的外文资料、后记、说明等。

凡论文中特别明确规定的字体、字号、行距等要求外,其他内容均采用宋体五号字,两端对齐,固定行距20磅。

(二)论文(正文)的篇幅

1.博士学位论文:

音乐学、作曲技术理论方向不少于5万字,不超过10万字;作曲方向不少于2万字,不超过5万字。

2.硕士学位论文:

文学硕士论文:音乐学、音乐教育、作曲技术理论方向2万字左右,不超过3万字;作曲、音乐表演等方向不少于1万字,不超过2万字。音乐文献翻

译方向论文不少于1万字,不超过2万字;译文10万字以上,不超过15万字。

艺术硕士论文:不少于5000字。

论文作者翻译的外文资料译稿不作为正文篇幅计算字数,可用附录的形式附于正文后。

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应与论文同时提交所论作品的乐谱与音响。

(三) 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

1.引文

凡论文中直接引用他人论著的原文,必须在引文两端标注双引号“ ”,并在注释中注明其出处;间接引用可不加引号,但也必须加注释注明其出处。注释的写法详后。

2.注释

注释是对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补充说明,本规范要求论文注释

采用脚注形式。添加注释号时,选择word 文档菜单“插入”中的“引用”之“脚注和尾注”项,编号格式选择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注文将自动用宋体小五号字列于页面底端,并与正文间用短横线加以分隔。注释号随文编号,每页均从①开始。

注释的写作规范:

(1)著作:

作者名:《著作名》,出版社,×年版(第2版以上需标出版别),

第×页(或×-×页)。

示例: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湖南教育出版社,20xx年版,第56页(或56-58页)。

(2)译著:[国籍]作者名:《著作名》,××(译者名)译,××

校订,出版社,×年版,第×页(或×-×页)。

示例:[美]朗,保罗〃亨利:《西方文明中的音乐》,顾连理、张洪岛、杨燕迪、汤亚汀译,杨燕迪校订,贵州人民出版社,20xx年版,第35页。

(3)期刊论文:

作者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年第×期,第×页(或×

-×页)。

示例:黄翔鹏:《民间器乐曲实例分析与宫调定性》,《中国音乐学》19xx年第3期,第10页(或10-11页)。

(4)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作者名:《论文题目》,载于××(论文集编者)编或主编《论文

集题名》,出版地:出版社,×年版,第×页(或×-×页)。

示例:刘桂腾:《单鼓音乐研究》,载于田联韬《民族音乐论文集》,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社,19xx年版,第176页。

如果著作者为清代以前的,作者前均加朝代,并用方括号[ ]

括起。

示例:[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xx年版,第782页。

(5)报纸文章:

作者:《题名》,《报纸名》××年×月×日第×期第×版。

示例:史君良:《围绕旋律婉转歌唱》,《音乐周报》20xx年11月21日第46期第3版。

(6)英文文献:

著作的写法: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年,页码.

示例:Dahlhaus, Carl. The Idea of Absolute Music.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8, p12.

论文的写法:作者.“论文篇名”.刊名×年, ×期.起止页码.

示例:Rice, Timothy.“Time, Place, and Metaphor in Musical Experience and Ethnography”. Ethnomusicology 2003,47(2).pp151-179.

书名及刊名用斜体字,论文篇名用双引号;出版年份一律列于句尾或页码之前。

几项说明:关于文献主要责任者,如果是多个责任者,中文姓名之间用顿号“、”分隔,英文姓名之间用半角的逗号“,”分隔。关于文献著作者的责任说明,一般的“著”、“合著”应省略,特殊的“编”、“主编”、“译”等应在著作者姓名后注明。关于出版地,如果出版社名中包含了出版地,此项可省略。

3.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参考和引用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列于文末。参考文献格式同注释,专著、编著、译著等一般不标注页码,论文(期刊和论文集中的论文)应该注明首尾页码。

参考文献编排格式:

题头“参考文献”四字位于页面上方居中,字间各空一个半角字符,用黑体小二号字;参考文献应按类型划分,分为中文文献和外文文献两大类,需以小四号字分别标出“一、中文参考文献”和“二、英文参考文献”。其中中文参考文献又可分为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论文集)、论文(含学位论文、报纸文章)、古籍等,用小四号字体的“(一)(二)(三)”标出。各类文献按作者

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后加小圆点的形式,即“1.2.3.”。

外文参考文献按照其语言习惯体例排列,作者按西文字母次序先后排列。

4.附录

不宜放入正文的内容,如较大的表格、谱例、图片及翻译的文字等,可作为论文的附录。“附录”二字居中排版,用小二号黑体字。排序采用“附录一”“附录二”的样式,用小三号黑体字,左顶格排列。

5.后记(或致谢)

后记(或致谢)中主要感谢导师和对论文工作直接有贡献及帮助的人士和单位。谢辞谦虚诚恳,实事求是,学位申请人的家属及亲朋好友等与论文无直接关系的人员,一般不列入致谢范围。

“后记(或致谢)”两字中间空两个半角字符,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排版。

(四) 谱例、插图与表格的格式

1.谱例

论文中引用的原版谱例要扫描,自己制作的谱例一般应用五线谱,最好用打谱软件如Encore、Finale、Sibelius等制作。如有作者选择的特殊谱例,在记谱格式上要统一。论文中的谱例应按章编号,如第1章第1个谱例,应标为“谱例1-1”用小四号黑体字,臵于谱例左上方,左缩进两个汉字。

2.插图

文中所用插图要清晰。所有插图按章编号,如第1章的第1张插图图号为“图1-1”,所有插图均需有图题(图的说明),图号及图题应在图的下方居中标出(图号及图题用小四号黑体字)。可以行文或注释的形式说明图片的内容和摄影者、提供者,或者图片的来源。插图必须紧跟文述。

3.表格

论文中出现的表格应是用Excel或Word等制作的插入表格,不得手写或复印。表格应按章编号,如第2章中的第1个表格,表号为“表2-1”,所有表格均需有表题。表号、表题臵于表格上方并居中排列,用小四号黑体字。

表格的设计应紧跟文述,若为大表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表格,可作为附表在附录中列出。使用他人的表格,应加注释标明出处。

(五)论文的打印及装订要求

论文用纸规格为A4型号80克打印纸。博士论文封面、封底采用白色A3或A4型号120克胶版纸;硕士论文封面、封底采用浅黄色A3或A4型号120克胶版纸。

学位论文可单面打印,也可双面打印;如论文页数过多,一般应双面打印。如论文为双面打印,中英文摘要、目录及主体部分的首页应另页从右页开始。论文不论是单面打印,还是双面打印,论文的每一章都必须另页起。

定稿论文一律按要求打印或复印,并胶订成册。

附件:

1. 中央音乐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2. 中央音乐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3. 博(硕)士学位论文封面、封底格式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xx年7月8日

20xx年12月8日修订

附件1:

中央音乐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此处所提交的博(硕)士学位论文《 》,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在中央音乐学院攻读硕(博)士学位期间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据本人所知,论文中除已注明部分外不包含他人已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注明并表示了谢意。本声明的法律结果将完全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央音乐学院博(硕)士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 》系本人在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博(硕)士学位论文。本人完全了解中央音乐学院关于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部门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本,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中央音乐学院,可以将本论文提交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发表,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学位论文。

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央音乐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攻读音乐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我院教学结构中的最高层次。目前我院开设有音乐学、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音乐科技等19个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体现出我院音乐理论研究的学术层次以及音乐创作的实力,标志着我院学科发展的整体水平。为更好地进行博士生的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艺术理论修养;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及技术理论方面掌握坚实宽广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准确的把握;掌握两门外语;具备创造性研究、创作及担任高层次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条 学习年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申请学位年限最长可延至五年。

第三条 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以理论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音乐理论研究、音乐创作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学位条例的精神和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继续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包括一些基础理论和跨学科的学位课程。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治学作风,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由博士生导师负责。导师应由本门学科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教授担任。博士生入学后,如导师认为工作需要,经导师提名,各系也可选派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博士生的副指导教师(简称副导师),在该博士生论文工作期间协助做好指导工作。副导师名单由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审查批准。

第四条 各专业课程安排

各专业方向的课程安排,应由招收博士生的系部起草拟定。对博士学位共同课、 1

主科、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科目、学分、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各专业方向课程安排应由系委会讨论通过,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审批,研究生部备案。 博士学位的课程包括以下四类:一、共同课: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二、主科;三、专业必修课;四、选修课。博士学位课程总学分要求不低于58学分。课程学习着重加强基础理论,扩大和加深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科研能力。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要联系思想,联系实际,学习马列著作和党的方针政策,并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社会、指导学习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要求研究生结合思想实际和科学实践的亲身感受,写出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题论文,并以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 外语课

要求掌握两门外语,第一外国语应能达到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的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达到借助字典阅读一般外文资料的水平。语种的选择由博士生与导师商量决定;但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语种,则必须选英语为第二外国语。

(三)专业课与选修课

专业课与选修课的考试一般采用学科综合考试的方式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应按专业组织,并应有统一要求。考试内容必须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方面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知识覆盖面和足够的深度,以考核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作曲专业的音乐创作也为考核内容之一。选修课程的考试,还应包含一门跨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

研究生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及主要参考书目。

研究生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需经所在部门审批通过,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着重注意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

各方向课程安排见教学方案。

第五条 博士毕业作品、学位论文与答辩

作曲方向博士生毕业要求创作至少3首不同类型的学位作品,一首为大型管弦乐

2

作品(不少于15分钟),一首为室内乐作品(约10-15分钟),一首为包括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非常规编制的作品(长度不限);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博士生毕业要求创作四首以上作品,并举行一场学位音乐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同时完成学位论文一篇。论文写作要求可参见《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所研究的内容应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系统性、成果性创见;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博士生入学,应首先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按时上论文指导课,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博士生的科研及其论文工作的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博士生最晚应在第四学期第10周举行开题报告,通过研讨集思广益,要求详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与程序》。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经审查合格后,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详见《中央音乐学院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六条 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毕业作品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文学博士学位。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xx年3月24日

20xx年12月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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