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转让协议书

商场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拥有的_____商场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价款及价款的支付

1.商场的位置:商场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2.转让金额: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将_____商场转让给乙方;

3.转让的商场包括如下设备(见设备清单);

4.本转让包括商场所在的房屋产权在内,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

6.乙方在办理完移交手续后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员工的安置

商场原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负责安置补偿。

第三条 权证的变更

1.在乙方交付定金后,甲方即开始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的变更登记手续,所有变更手续应当在_____个月内完成;

2.商场房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在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办理。

第四条 交接时间

双方决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清点移交。甲方应保证商场经营合法、手续齐备。

第五条 库存品的处理

1.库存品是出厂日期应在_____日以内的有质量、安全保证的商品,不包括过期、变质及使用期限将至的商品。

2.甲方的商场存货,甲乙双方移交之日依据清点数量按_____价格由乙方在_____日内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 债权债务

甲方将商场移交给乙方经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移交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交付标的物及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或办理变更登记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超过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将收取的款项退回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有关款项及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

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场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协议才能终止。

2.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篇:医院转让协议书

医院转让协议书

医院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应明确权责,在合同协议前,应充分了解到各自应该注意的情况。法律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请参考文章:关于医院转让的法律要点(注意事项) 。以下为某医院转让合同协议,仅供参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万):

为了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力度,激发医院的生机与活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建湖县中医院转让协议如下:

一、建湖县中医院的基本情况

l、地址:建湖县中医院位于县城兴建路191号。

2、业务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医院用地总面积9040.32m2,其中医卫用地7504.32m2,商业用地1536 m2;建筑面积14232.8m2。

3、人员情况:现有在职职工211人,退休人员58人,离休人员2人。

4、资产状况:根据盐城正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截止20xx年x月x日,医院资产总额为2059.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702.82万元,流动资产总额为356.36万元;医院总负债为1325.72万元(其中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经县国资办确认实际净资产为733.46 万元,其中资产核销损失86.07万元。

5、土地使用权处置

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出让价为441.43万元,与其它资产一并转让。

6、竞拍底价1200万元

7、竞拍成交价1250万元

二、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以现款方式支付,由乙方于20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交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职王内部债务的处置

乙方必须将医院职工内部债务318.10万元,与医院资产转让价款一起交付盐城市隆昌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乙方基本情况

1、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2楼1202室

2、法定代表人:刘忠

3、总经理:顾成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医院领域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医院兼并、参股;保健产品的销售。

五、转让资产的交付办法

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转让价款和职工内部债务款后,立即组织将转让资产移交给乙方,并负责协助乙方在20xx年x月10前办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原医院债权债务等资产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职工内部债务计318.1O万元不再承担),并按规定办理债权债务换据手续。

七、资产评估基准日到本协议签字日期间,医院的亏损由中介机构评估、国资部门确认,并由甲方承担,具体账务处理采用由县国资办在20xx年x月1O日前以现金等额返还乙方的办法处置。改制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有关剥离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解聘风险金89.44万元,保存在乙方,用于原医院职工被解聘时

身份置换补偿。医院改制前的职工(不含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不违背与新业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时,医院要发放解聘风险金。解聘风险金发放标准是:按20xx年全县事业单位人平月工资计算(以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改制前工龄;每满一年发一个月。解聘风险金发放总额若超出所提取的数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从净资产中剥离3.8万元保存在乙方,作为20xx年卫生人才培养和科研课题立项单位配套资金。

3、乙方在保存、使用上述剥离费用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委托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行政,实施行业管理。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疫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县卫生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调遣医院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及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法到有关部门重新注册,首次注册按拍卖公告约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医院非营利性,今后乙方如需要更改医院性质,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如改制后医院符合国家医保政策,继续作为医保定点医院。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执行相应的管理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依法享有医院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分配权和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医疗机构冠名权,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各种医疗服务活动。改制后,乙方享有继续保留“建湖县中医院”名称的权利。

4、乙方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5、医院的党、团及工会等组织原隶属关系不变,乙方必须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健全组织.独立开展工作。

6、乙方必须遵守卫技、财会等类人员准入制度;执行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台的民营、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聘用原医院全部在编职工,无法定事由,不得解聘原在编医院职工。认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保护政策,对改制前残疾职工不得以残疾为理由解聘、待岗或削减待遇。

8、乙方必须—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标准及时为原在编职工正常办理档案工资调资手续,并以调整后的档案工资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原在编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否则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划拨银行存款、变卖固定资产等手段追缴。

9、乙方应为原在编职工办理人事代理,按原渠道为职工办理职称晋升,并与职工签定聘用合。职工调往县外或其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的, 乙方配合甲方按原身份办理有关手续。

10、乙方—应合理设岗定员,并建立合理的分配考核制度,根据医院的业务收入发放职工工资。原医院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应随人均业务量的增加而提高。乙方不得任意无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得强行向内部职工集资、摊派、募股、收取押金等。原医院职工如出现生活特别困难,乙方有责任根据医院效益情况给予帮助。

11、乙方五年内不得再行转让医院产权。

1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医院改制前的离退休人员。

十一、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如出现违约,依法协商,依法处理。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实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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