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软件开发(委托)合同

甲方:捷库动力(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西锦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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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 ( 人民币) 拾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 ,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 2

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7元整 。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5@p,甲方凭增值税#5@p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 人民币(陆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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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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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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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6

1.合同签订时间: 20xx年 7月15日

2.合同签订地点:。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公章)XXXXXXXXXX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公章)XXXXXXXXXX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7 甲方:

 

第二篇:软件开发外包管1

软件开发外包管理“一二四”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09-07-29 15:22:27 来源:CIO时代网

在信息化整个生命周期中,企业都越来越依赖于外部供应商,从需求分析到系统选型,再到项目实施乃至最后的运行维护,IT供应商始终与企业如影随形。尤其在核心竞争力理论的指导下,“把包括IT在内的不能直接创造价值的部分外包出去”成为了很多企业的选择,外部供应商逐步成了企业IT管理的延续。但是,在企业获得便利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供应商选择、评估、管理带来的难题。

在众多的IT外包中,软件开发外包是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接触最多、应用最广的一类外包,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发生的问题往往也是最让企业头痛的,某企业的CIO就曾这样抱怨:我们与软件外包商合作的过程就像“过山车”,在一开始接触时,很多软件企业满口答应我们的任何需求,一旦签了协议,很多问题就出来了,今天这个做不了,明天又要延期,费尽周折拿出个东西来却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从信任变成反目成仇,甚至对簿公堂。那如何才能选择一家好的软件外包商,又如何有效管理双方之间的关系呢?最近和北达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顾问王波先生的一席谈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更多的感悟。

选择外包商的四个标准

俗语“万事开头难”,一个好的开始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要做软件外包工作,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外包商的选择。有专家论断,80%的IT项目失败的祸根在于招标与选型没有做好,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对于外包商的选择,王波先生认为,和实物产品的设计、生产不同,软件开发项目的外包管理有以下两个显着的特点:1)软件开发外包管理的采购对象不是物品,而是人力资源,或者说采购的是一些拥有技术能力的人的脑力劳动成果;2)软件开发外包管理是以管理替代技术,管理的结果就是项目的成果,而不像传统的项目是通过采购-加工的过程得到项目的成果。

因此,王波先生建议,作为企业的信息化负责人,在选择外包商时必须结合软件开发项目的上述特点,并着重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进行选择:

1)公司是否有成熟规范的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规范。首先看开发企业都通过了哪些质量认证(例如:CMMI,ISO9000等),另外还要看企业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这些规范,要避开那些花钱买证的企业。

2)公司在行业内的成功案例。目前已经有很多外包企业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在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在选择时尽可能多关注他们。

3)公司需要提供核心开发团队的成员简历。需要看这个团队的开发经验怎么样,否则可能开发企业的名气很大,但对于要外包的项目来说,开发企业很可能配备不了足够的人力资源。

4)合理的报价方案。能够提供成熟的开发团队、规范的开发流程就意味着项目开发的成本肯定要高于那些仅靠几个高手坐镇的开发团队,项目外包只选择正确的公司而不能选择那些所谓便宜的公司,否则项目失败的机率会增加很多,而如果项目失败的话,对公司而言就损失了很多的机会成本。

外包商管理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选择一个优秀的外包商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上这只能算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接下来还面临着如何管理外包商的难题,这比如何选更让人伤脑筋。王波先生认为,要和外包商和谐共处,必需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企业自身的制度建设是外包商管理的中心

“要做好外包的管理,先要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是外包管理的核心。”王波先生这一观点多少带有“欲先取、必先予”的哲学味道,很精辟的说出了企业自身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对于我们的信息化建设来说,制度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不少单位有与其国际竞争对手一样的系统、软件,甚至技术和设备强于对方,所以单从技术的成熟性和先进性而言,我们整体应用水平不低,但是为什么就没有对方做得好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们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和机制,更多的还是靠“人治”来维持,典型的就是总强调“一把手工程”,一把手重视了就能做好,不重视就难尽如人意,这都是制度缺失的表现。 在软件外包管理方面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王波认为,企业的开发项目外包管理有必要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规范化开发外包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项目的质量不会因为人员变动而大起大落,这不仅是外包管理成功的保障,也是信息化建设长治久安的根基。

具体来说,在软件开发外包领域,管理规范的建设方法可以以CMMI3的各个过程域(项目计划、需求管理、变更及配置管理、项目跟踪与控制、质量管理等)为参考,来完善流程、制度,只有自己先规范起来才能知道如何要求别人。

2、软件外包管理的“两个基本点”

王波认为,在外包管理中是重要坚持“两个基本点”,即甲方自己主导需求、加强流程的管控,只有做到这两点,外包才有可能成功。

第一个基本点:甲方要始终主导业务需求

对于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的最终结果就是要把企业的业务用软件的形式进行固化,因此软件开发的内容源头是企业的业务需求,企业一定要清楚到底要把哪些业务的哪些内容计算机化。很多企业想当然的认为,既然我把项目包给了专业的软件开发商,我的业务就应该由他们来帮我分析,其实这样做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开发人员对企业的业务特点并不熟悉,很难对业务需求是否合理、某种业务的处理流程是否是最优的进行判断,最熟悉业务的还是企业自己。

很多软件开发项目失败的原因就是需求变更,但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产生需求变更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需求大部分都是由不懂业务的开发人员整理的,业务人员并没有真正参与进来。为了避免这种风险,王波先生认为在需求分析阶段可以利用WEB技术,先把业务需求的功能模型部分做成一个静态的HTML模型,尽快拿出一个系统的原型交给企业的业务人员评审,让他们来判断这些功能是否合适,从而避免最终开发出来的产品与用户的想法差距很大。

第二个基本点:要加强项目过程的管控

软件开发属于智力创造活动的一种,对这种类型的活动需要用过程来控制活动的质量。王波先生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拿一个鞭子一抖,在抖的过程中总的方向是没有错的,但每一节的方向和最终的方向都是不一致的。项目管理用流程控制也是这个道理,可能每个阶段都会有些误差,但只要你用流程来控制了,最终的效果和你最终的方向就不会有太大的误差。 用流程控制项目的质量也符合这个原理,软件开发过程是由一系列小的过程组成(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上线等),在开发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需要设置一些检测的质量标准,可能每个阶段都会有些误差,但如果每个阶段的质量都达到了项目要求的标准的话,项目的最终质量离目标就不会有太大的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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