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报送格式

临教通字[2012]45号

临朐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教管办,县属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站):

为进一步做好公文材料报送工作,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公文材料格式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文格式规范

(一)纸张要求:标准型A4纸。

(二)排版字号规格

1.标题:用2号宋体字加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正文

(1)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按结构层次,第一层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用3号楷体字。

(2)结构层次序数,按规定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l”,第四层为“(1)”;公文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1

单位,公文正文中若要使用简称,一般先用全称,再用括号注明简称。

(3)行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4)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1、附件2);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5)成文日期必须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如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零”写为“○”而不是“0”。

3.页面设置:word文档格式 上:3.3厘米 下:3.3厘米 左:

2.7厘米 右:2.7厘米 行距:固定值 设置值:28磅。

二、关于请示、报告的写作

请示与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种,各有不同的使用特点,请示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陈述性上行公文。

(一)请示的基本格式

1.标题:请示单位名称+事由+请示。(如:《 xx 学校关于xx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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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文机关(单位)。(如:县教育局)

3.正文:(1)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2)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3)结尾语:多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请予批复”等语。

4.呈文单位。

5.成文日期。

6.呈文单位盖章。(印章上不压正文,下压日期,“骑年盖月”)。

7.有关附件。

(二)报告的基本格式。与请示的格式基本相同,只是报告的目的是为了使上级机关了解情况,以便快速准确地作出决策,因此,报告的正文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并要对报告事项重点强调。

(三)报送县教育局的“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同时要注意的是,呈送的公文中特别在标题上要严谨,请不要再出现类似“关于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请示和报告要用单位文件头或公用笺上报。

三、报送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教管办,县属各学校、幼儿园报送县教育局审批的请示、报告,请直接报送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分工呈批,并做好登记备案。除局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绝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外,各单位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公文材料报送 3

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范和规定的材料,局办公室收到后将退回报送单位,由其按规范格式重新上报。

临朐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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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文报送格式

公文报送常用格式

一、标题

一般用2号方正小标宋字体,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三、正文

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四、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五、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一)加盖印章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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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单位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单位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二)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行文时,在发文单位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三)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四)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成文日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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