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潮律师:遗嘱格式范本

遗 嘱

立遗嘱人:韩**,女,汉族,19**年*月**日生,现住北京市**区***庄**号,身份证号:*******。

受益人:徐**,男,汉族,,19**年*月**日生,现住北京市**区***胡同**号,身份证号:*******。

立遗嘱人与徐**为祖孙关系,本遗嘱的目的是在我百年之后将遗嘱中房屋赠与徐**。现因为我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在精神清醒时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 20xx年3月19日 取得了位于 北京市**区**路

**号院**号楼**层*单元***室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59.9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房产证丰字第******号。

2、韩**自愿将该房屋赠与徐**个人,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徐**

个人名下。

3、本遗嘱一式两份,由韩**和徐**各执一份。

4、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

有争议。

立遗嘱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所有子女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并承诺如所有子女享有上述房产任何遗产份额,均自愿放弃各自遗产份额。

所有子女(签字):

年 月 日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同意按该遗嘱进行继承。 受益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遗嘱格式范本

遗嘱格式范本

遗嘱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根据法律所规定的处分原则和方式,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遗产和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指立遗嘱人生前为妥善处理死后遗产和其他事务而亲自写下的、或请人代写的,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书面材料。

实行遗嘱继承制度,让公民自主地处公财产,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给以保护精神,有利于鼓励公民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分配遗嘱人的财产,有利于克服立遗嘱人子女的依赖思想,有利于维护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有利于正确处理遗嘱人死亡后的有关事务,有利于减少纠纷和讼争,对于发展社会生产,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加强家庭成员间的团结,发展国家科技、文化教育事业,表彰立遗嘱人的先进思想和高尚品德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为了发挥遗嘱的积极作用。防止和限制遗嘱的消极后果,我国法律对遗嘱作了明确规定。首先,遗嘱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能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能剥夺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的人或生活困难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所立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威胁、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立遗嘱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还可以赠给国家或集体,并且还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只要不违法,一切听凭立遗嘱人的意愿。第三,立遗嘱人必须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第四,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不要用口头形式。非用口头形式不可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外,遗嘱的内容应清楚、具体词句应准确、得当,结构应严谨、周密,文字应精练、明晰。不能含糊不清,不能模棱两可,不能有多余的词句,更不能有错字、别字和生造字。

遗嘱格式范本

遗嘱(或 遗嘱)

立遗嘱人:

我因 ,特立此遗嘱,对 作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本遗嘱一式 份,由 各执一份,存 公证处一份。

本遗嘱由 监督执行。

立遗嘱人

证明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制作遗嘱应先写明标题:遗嘱或 遗嘱。

二、正文

第一部分写立遗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等。

第二部分写立遗嘱原因,就是为什么立此遗嘱。这是遗嘱的前言,用几句概括性的语言叙明立遗嘱的宗旨即可。在我国目前,常见的立遗嘱的原因是:“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

深恐去世后家属子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因子女较多,遗产散存各地,为妥善安排继承事宜”;“因生前受好友(或邻居、远亲)体贴、照顾,为报其深情厚意”;“因命旦夕,为表眷子之心(或为表恋故土之情)”;“因毕生致力于 专业,为发展祖国的 事业”等。在制作时,一定根据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以能表明立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意图为准。 第三部分写遗嘱事项.就是立遗嘱人对处理遗产或(和)其他事务的具体意见。这是遗嘱的主要部分和中心内容,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具体。如系处理遗产,应将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及由谁继承(或遗赠给谁)等写明,可以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顺序写,也可以按遗产项目顺序写,可以分条写,也可以不分条写明处理其他事务,如丧葬事宜、遗体处置、生前未完之事承接、死后所欠债务由谁偿还等,应将与这有关的事项一一写明。如在将遗产指定某一人或数人继承时,或在将遗留财物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时附有条件,可将条件逐项写明。

第四部分写结束语。主要是写明遗嘱份数、在何处保存、由何人或何机关监督执行等,也可以写立遗嘱人对家属、子女的希望和要求等。

三、尾部

上述四部分内容写完后,下面由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如有证明在场,证明人也应签名盖章。如系请人代书,代书人应签名盖章。如系请律师代书的,应将代书律师单位和姓名写明。然后再注明立遗嘱的年、月、 日。如果有书证、物证和需要附带说明的问题,可以附项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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