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普高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1:宜宾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申请表

学校: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

 

第二篇:宜宾中职免除学费学生申请表

中职免除学费学生申请表

宜宾中职免除学费学生申请表

关于申请学校6类学生免除学费的说明

从20xx年秋季起,对我市中职6类学生免除学费。相关要求如下: 免除学费对象是省公示具有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中,具有全日制易地安置家庭的子女及退伍士兵、孤残学生等6类学生。三年级中职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已享受国家对地震重灾区特别资助政策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本政策。申请免除学费的6类学生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城镇低保学生:持当地民政部分发放的《城镇低保证》家庭的子女,并提供持证人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

(二)农村特困学生:持当地民政部分发放的《农村低保证》等有效证明家庭的子女,并提供持证人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

因宜宾市有的地方未办理《农村低保证》,如无《农村低保证》,但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为农村特困家庭:

1、农村绝对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80元,由村、乡出具证明到县(区)扶贫办核实盖章。

2、农村低收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63元,由村、乡出具证明到县(区)扶贫办核实盖章。

3、灾害返贫贫困户:因灾害和疾病等返贫的困户,需村公示后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三)库区移民学生:享受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持有有关部门证明的移民子女,并提供持证人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

(四)孤残学生:孤儿应持国家统一印刷、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退伍军人:应持相关有效证明(指学生为退伍军人)。

(六)扶贫易地安置家庭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和移民扶贫工程安置家庭的子女,并持有关部门证明。前者指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设计划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后者指按照《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纳入移民扶贫工程规划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并提供持证人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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