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绩效考核的补充说明

关于绩效考核的补充说明

控股集团各中心、下属各集团、各子公司:

针对目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绩效考核的可操作性,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 领导在布置工作时,必须明确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并提出具体的评分标准。

二、 工作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此项工作必须评定为未完成;如在会议上针对未完成事项重新要求完成时间节点,即视同重新安排一项工作。

三、 团队负责人绩效被评定为B或C的,团队成员表现突出者,可上调绩效等级,但比例不能超过1/3,人力资源中心将最终的考核结果发送相应的负责人,负责人应针对绩效等级低于团队和C级成员进行绩效面谈,并于一周内将面谈的书面材料报备人力资源中心。

以上补充说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控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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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二绩效考核

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质控评分标准

二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

二绩效考核

院部将于次月6号左右对各科组以上工作进行考核,请各科组按内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备考核,考核评定标准以各科组每格分为一项,第一次不达标,作警示、戒勉谈话;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不达标,扣绩效分值5分;第三次同样问题不达标,扣绩效分值10分,并以此类推、翻倍累加分值,直至有关问题改正为止,分值不设上限。

注:每一方框内之一工作未达标的,扣除一次绩效分值;同项工作,再次未达标时,计科室再犯,翻倍扣除有关人员绩效分值。

蕉岭县长潭镇卫生院

20xx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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