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左家镇中学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昌邑区左家镇中学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办明电〔2013〕22号),的精神和《20xx年昌邑区教育局直属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精神为指导,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主要目的,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职务评聘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岗评聘、自主竞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业绩能力,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原则;

(四)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

三、范围与对象

截止到20xx年8月31日在编在岗,已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符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评聘条件

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吉政办明电〔2013〕22号)中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条件的相关规定。

五、评聘岗位数额

依据区人社局、教育局为我校核定的编制数为35人,其中管理岗位3人,专任教师31人,工勤1人。高级应设9人(专任教师的30%)、学校现有在岗高级4人、高级空岗5人;中级应设15人(专任教师的48%);现有在岗中级13人、空岗2人,根据我校编制情况,我校此次拟评聘高级教师岗位3个,中级教师岗位1个。(竞聘岗位数额为本学校空岗的50%),

六、聘任程序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中小学校“评聘结合”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评聘结合”改革工作的政策、精神和聘任的程序及有关要求。(相关文件上传至左中教师群)

2、成立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按照教育局文件要求提名评聘委员会后备人选。召开全校教师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的评聘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3、制定评聘方案、实施办法和评聘量化考核细则。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合”改革的有关文件,从本校实际出发,拟定“评

聘结合”改革方案和评聘考核量化细则,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公布评聘岗位。校评聘委员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竞聘岗位数额及岗位职责、聘任条件与有关要求。

5、个人申请报名,提供相关材料。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向本单位评聘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相关有效证件,其中个人提供的成果业绩材料须为任现职务以来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7、资格审查。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8、材料展示。将竞聘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及材料的复印件,在学校教师办公室走廊的公示板展示3个工作日,接受学校教职工的监督。

9、根据竞聘岗位的要求,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对竞聘人员从职业精神、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民主测评、教育教学答辩(说课、答辩)、考核细则加分、减分项等个方面进行考核赋分。

10、确定拟聘任人选。根据综合统计结果,按竞聘岗位(职务)数额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11、公布聘任结果。评聘委员会确定的拟聘任人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调查并做出相应处

理。公示无异议者进行聘任。受聘人员填表,上报材料。

七、组织领导

按照教育局的要求,经全体教师民主推荐,学校成立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德贵

副组长:程吉先

成 员:牟清明

宋学晶

李金兰 王宏伟王宝范 局雯 贾轶芳

左家镇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量化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工作,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吉林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和《20xx年昌邑区教育局直属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方案》、《昌邑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评聘量化考核细则。

一、考核项目

(一)职业精神。

(二)工作业绩:包括任现职以来的工作量及工作质量。

(三)获奖情况。包括综合性奖励及业务奖励。

(四)教育教学、答辩及专家评议。

(五)民主测评:包括年度考核及全体教职工测评。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由赋分项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及否决项组合。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总分=职业精神计分+工作业绩计分+获奖情况计分+教育教学及答辩、专家评议计分+民主测评计分+加分项计分-减分项计分。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考核内容

(一)职业精神(10分封顶)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师德考核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不合格0分(一票否决)。我校以2012~20xx年师德评价的平均分计入成绩。

(二)工作业绩(40分封顶)

工作量(15分)

超或满工作量计15分,不足计10分。(以2013~20xx年为准)

工作质量(25分)

近三年以来,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25分,成绩比较优秀的20分,成绩良好的15分,成绩一般的10分。我校以教师评价的历次等级为依据。任现职务有评价以来,每次一等赋25分,二等赋20分,三等赋15分,四等赋10分,除以相应次数,以2012~20xx年教师评价的平均分计入成绩。

(三)获奖情况(10分封顶)

综合荣誉(5分)

任职以来教师本人受国家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5分;受省政府、省教育厅等省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4分;受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等市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3分;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等区级表彰的综合或单项奖计2分;受学校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1分。奖项只取一项,不累计、不重复。

专业奖励(5分)

任职以来教师获得国家、省、市、区、学校业务的奖励分别赋5、4、3、2、1分。奖项只取一项,不累计、不重复。

(四)教育教学、答辩及专家评议(30分封顶)

此项考核以说课、答辩为主,说课25分、答辩5分。

由学校高级教师组成评价小组,(5人组成)取各项的平均分之和计入总分。

(五)民主测评(10分封顶)

1、民主测评由学校聘委会组织。

2、民主测评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参加测评人数不能低于学校教职工总数(不含被测评人员)的90%。

3、采取无记名划档的方式进行,竞聘人员不得参与测评。

4、测评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5、测评分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档次。统计分数时以每个竞聘人员的优秀率乘以10与良好率乘以10的80%的和计入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分别赋10、8、6分。

(六)考核细则加分项

1、教龄加分(不封顶)。是指从参加教育工作年度起到20xx年8月31日止,每年度加0.2分。借调到系统外人员,借调期间教龄不加分。

2、任职年限加分(不封顶)。任现职以来每年度加0.1分。

3、支教、城乡交流加分(5分封顶)。对教师任现职以来在区内支教(城乡交流)和到区外支教加分分别为2分、3分,

被评为优秀的分别为4分、5分。支教、城乡交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4、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加分(不封顶)。对任现职以来从事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工作的年限予以加分,每年分别赋分0.4分、0.3分、0.2分。

5、年度考核(3分封顶)。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计0.5分。

6、发表专业文章(5分封顶)。在国家、省、市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文章(第一作者、字数在2000字以上),分别赋1.5分、1分、0.5分(专业文章须打印有网站查询的电子刊物目录)。

(七)细则减分项目。

近5年以来如果有下列行为者,予以酌情减分

1、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旷职的不足半天或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不封顶)

2、无故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违反学校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每一项扣1分;

3、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酌情扣0.5-2分;

4、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3分;

5、教学质量低下,家长反响强烈的,酌情扣1-2分;

6、考核期内按年度统计,病假每天扣0.1分,每年度2分封

顶;事假(公假、婚丧假除外)每天扣0.2分。(不封顶)

7、其他不良行为的

上述项目可以累计扣分,不设最高限制。

(八)考核细则否决项目(两年内,经查实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1)区教育局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2)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造成影响的。

3)对学生冷酷、粗暴,缺少爱心,有体罚、变相体罚、殴打、污辱学生人格行为的。

4)违规补课、违规办班、违规收费、违规订教辅资料的。

5)有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行为形象的。

6)组织参与非法罢课、集体上访等活动的。

7)收受学生、家长钱物的。

8)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下的。

 

第二篇:20xx年赣州全南中学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20xx年赣州全南中学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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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赣州全南中学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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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范围:微机以考查学科基本理论为主,其他学科按高考范围,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0xx年4月9日8:30-11:00

考试地点:全南中学。

(三)试教(或说课)

试教(或说课)成绩占50%。

1.时间:20xx年4月9日14:30-17:00。

2.课题:高中课程内容(微机考上机操作)。

(四)综合考核

时间:20xx年4月9日19:30-21:00。由学校领导小组对试教人员进行综合测试,综合考核成绩占20%。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三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研究生试教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两项均不低于75分则入围),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20xx年4月10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再报请县政府批准签订协议。

六、优惠政策及待遇

1.考核合格者,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转为正式公办教师(事业编制)。

2.工资除按江西省标准由县财政发放外,享受学校的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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