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幼儿园校车安全承诺书

幼儿园校车安全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对非法校车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三、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未经交管部门及教育主管

单位审核审批,以及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等车辆,严禁作为校车接送幼儿使用;(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严禁校车超载超员。

四、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五、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六、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西工区教育体育局(盖章):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第二篇:杨疃镇民办幼儿园安全承诺书

杨疃镇民办幼儿园安全承诺书

我代表杨疃镇 幼儿园,向杨疃中心学校、本园全体幼儿生家长和幼儿学生作如下安全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做好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制度建设,充实和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履行对幼儿生的安全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幼儿生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严格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校舍、设施设备安全

高度重视校舍(含租用校舍)、设施、设备的安全,加强维修和管理、杜绝因校舍、设施、设备倒塌伤亡师生的事故发生。每年进行两次(四月、九月)安全检查(检查时有记载、有签字),及时排出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危房、危险设施。一时难以排除的,必须撤出学生,封闭停止使用,并做好汛期的安全工作。

二、切实抓好消防安全

按照消防法规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消防演练。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严格管理。

三、切实抓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对学生防疫和食堂、豆奶、午休室的检查和管理,不采购无固定厂址、无商标、无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食品及药品,不用发霉变质的食品。坚决关闭校园内无证经营的食品、饮料摊点,杜绝食物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学生打预防针、服用预防药,须经教育局、县卫生防疫部门、杨疃中心学校共同认可,方可进行。加强食堂管理,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厨房和食品存放点。管好饮用水。定期对厨师、保育员进行健康体检,防止流行病、传染病的传播。要按照县教育局、杨疃中心学校的通知要求,食堂主管人员须对幼儿用餐的菜品作餐前试尝,感觉无异,方可食用,并将当天所食的菜品留样,若当天无任何不适或无食物中毒,所留样品于次日处理,不得“回锅”再食用。

四、加强交通、游泳安全

高度重视交通、游泳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在接送幼儿生的过程中,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注意接送的安全,绝不使用不符合校车标准车辆接送幼儿,如用不符合规定车辆接送幼儿,本园担当所有事故责任及法律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办理校车相关手续。若有幼儿戏水池,上课期间须有两名以上的教师管理。加强寄宿制幼儿生的管理和午睡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做好校内外师生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园内集会、运动会、文艺演出,由园长批准进行。户外活动须有

序安全组织进行,避免拥挤发生事故。幼儿园须组织幼儿外出参观、学习、郊游活动,要贯彻安全、就近的原则,事前一周必须报教育局、中心校批准(同时将租用的车号、驾驶员姓名等情况书面报县交警队备案),方能组织活动,并做好往返的组织、纪律、安全工作。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参加当地组织的各种活动,否则,要追究园长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如发生安全事故,在两小时内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县教育主管部门。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接受上级部门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承诺人: 幼儿园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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