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公司班子成员评价

国资公司班子成员评价

一、整体评价:国资公司班子成员共有3 人,设有经理1名、副经理2名。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思路清晰,敬业心、责任心强;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较好;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口碑良好。

1、公司主要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处事果断,思路开阔,作风务实;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勤奋敬业、严谨细致、坚持原则;能尊重、信任别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注意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能发现同志们身上的闪光点,营造了一种宽松的工作环境。

2、同志政治上强,经历过多个岗位的锻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有开拓创新精神,负责和分管过的工作面比较宽,适应工作能力比较强,特别是在分包信访稳定、307国道拆迁、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思路灵活、大胆做为,成效明显。

3、同志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事业心、责任心强;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突出;善于学习,业务精通,工作实绩突出;作风严谨精细,极少纰漏;为人正派、朴实,对自己要求严格;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积极有为,成绩斐然。 1

二、主要问题。1、公司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2、班子成员作风上比较朴实,注意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但严厉不够。3、比较关心基层同志,但受条件限制,特别是在培养年轻干部方面需加大力度 2

 

第二篇: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1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

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动态掌握生产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公司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考试、秋检预试安全规程普考(调考),确定公司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结合日常违章情况,对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开展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安规普考,确定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基本准入资格,结合日常违章情况,对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含集体企业)。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安监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负责审批年度安全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方案,

负责监督、检查、协调年度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工作。

第五条 人资部负责参与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落实年度安全技能等级考试所需资金。

第六条 电科院是安全技能等级考试工作的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人员安全技能信息系统、人员安全技能信息卡和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卡的管理;负责组织编制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考试题库;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技能等级评价总结、评估报告。

第七条 培训中心是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考试、秋检预试安全规程普考(调考)、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安规普考的考务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考试组织工作方案;负责考试组织、考场监考、试卷批阅、成绩登录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参考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员工参加公司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考试;负责开展本单位生产员工日常安全培训;负责将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负责本单位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普考报名和考场组织工作;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生产员工和外协施工单位人员的日常违章情况。

第三章 考试内容

第九条 安全技能等级考试

公司每年春检预试工作开始前完成一轮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考试,并以此确定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直接从事电力生产专业工作的所有生产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技能等级考试(考试专业划分及内容见附件2)。

第十条 安全技能等级划分

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依据安全技能等级考试成绩确定,分为Ⅰ级、Ⅱ级、Ш级。

Ⅰ级:考试成绩 ≥ 85分。

Ⅱ级:75分 ≤考试成绩<85分。

Ш级:60分 ≤ 考试成绩<75分。

第十一条 秋检预试安全规程普考(调考)

公司每年秋检预试工作开始前,完成一轮针对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下简称“三种人”)的安全规程普考(调考),并依据考试情况对参考人员的年度安全技能等级进行调整(考试专业划分及内容见附件2)。

第十二条 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普考

公司每年春检预试工作开始前,完成一轮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规程普考。以此确定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准入资格(考试专业划分及内容见附件2)。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 从事电力生产专业的运维队长、班长(含副队长、副班长)安全技能等级应达到Ⅰ级;工作负责人、值长、班组技术员安全技能等级应达到Ⅱ级及以上;普通员工安全技能等级应达到Ш级及以上。

第十四条 公司对考试合格的人员统一下发安全技能信息卡或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信息卡是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准许进入生产现场进行作业的有效凭证,作业人员参与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信息卡。

第十五条 安全技能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生产员工,考试结束后下一季度的绩效评价结果下调一级,经补考仍未通过的,本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下调一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但未达到相应安全技能等级的应参加补考,补考仍未达到相应等级的,考评结束后下一季度的绩效评价结果下调一级。

第十六条 连续两年安全技能等级考试(不含补考)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的生产员工,在第二年度秋检预试安全规程普考中可以免考一次。

第十七条 连续两年安全技能等级考试(不含补考)成绩未达到60分的生产员工,不得从事生产现场工作;所在单位应对其进行转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参与现场生产工作,并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第十八条 秋检预试安全规程普考成绩未达到80分的人

员,必须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未通过的生产员工,取消其本年度安全技能等级。

第十九条 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安规普考成绩未及格人员,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未及格人员不得担任“三种人”;连续两年考试(不含补考)不及格人员,不得担任 “三种人”;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考试过程中发现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取消违纪人员参加补考的资格。

第五章 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 公司、各单位结合生产员工、外协施工人员日常违章情况,对其安全技能等级和关键岗位资格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一条 发生八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七级及以上人员责任的电网、设备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取消直接责任者的年度安全技能等级。

第二十二条 以本年度生产员工安全技能考试成绩为基础,对违章责任人和所属现场工作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性违章扣5分;每发生一次严重违章,违章责任人或所属现场工作负责人安全技能等级下调一个级别,公司安监部每季度发布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调整情况。

第二十三条 以本年度外协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普考成绩为基础,每发生一次一般性违章扣10分;每发生一次严重违取消现场工作负责人年度关键岗位资格,每季度对外协施工单

位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进行动态调整。公司将违章情况记入外协施工单位安全记录,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记录较差的单位定期公布,应用于公司招投标安全业绩打分。

第六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四条 生产员工安全技能等级评价是公司安全管理过程评价的重要指标,公司将依据各组织单位、参考单位考试工作组织情况、考试结果以及结果应用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生产现场人员准入的相关要求。对于技能等级未达标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而参与现场工作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现场工作,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安全管理过程评价中予以考核。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人资部共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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