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年 岁末年初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府发〔2014〕9号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工作组、驻镇各单位、各企业:

20xx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岁末年初,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为赶任务、赶进度,超常规施工,超强度作业,疏于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易出现麻痹松懈情绪,加之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人流、物流、车流繁忙,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确保安全生产。

二、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村(社区)、各工作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排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特别是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切实防范丢失、泄漏、

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杜绝建设项目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要全面落实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注重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化工企业装置和民用液化气泄漏燃烧爆炸、船舶颠覆、道路交通翻车坠河相撞等事故,以及有限空间作业一氧化碳中毒、“三合一”单位火灾等典型较大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工业园区、非煤矿山、建筑工地等高危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必须于本月25日前停产。复产前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并向镇政府提出复产申请,由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复产验收。必须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节日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辖、所属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派出所、交通站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严格乘车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要加强各类运输工具特别是客车和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派出所要继续开展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二)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冬季停产检修的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以医院、饭店、宾馆、学校、旅游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检查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或停业整顿,待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要做好节日期间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抽查力度,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施工起重设备、龙门架、人工挖孔桩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的部位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对节日期间需继续施工的在建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防止坍塌、中毒、触电、高处坠落等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它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切实加强本部门、本行业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着力应急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的预报预警、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及时将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加强值班,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一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

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按规定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谎报、瞒报。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附:石垭镇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三包责任制”检查明细表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1日

 

第二篇:关于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工作队: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事故频发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群众现实安全生产。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各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深刻认识到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增强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未雨绸缪、预防为主,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各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指导员安全工作,着重解决指导员在交通、居住、人身、饮食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指导员用电用煤安全、住宿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随时掌握指导员工作生活动态,指导

员去向必须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工作队长报告,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证信息畅通,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如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

三、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岁末年初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繁忙时期,是各种宴请、聚会的黄金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乡(镇、街道)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认真贯彻执行此通知精神,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认真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和方案,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安全教育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从而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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