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监护人安全监管承诺书

学生监护人安全监管承诺书

为了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增强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做到学校、家庭安全教育双管齐下,确保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各位家长(监护人)必须履行以下承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及时掌握孩子上学前、放学后的行为动态,教育孩子不在上、放学的路途中玩耍,不做危险的游戏,更不许打架。否则责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拒乘“三无”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攀高、郊游、进入“网吧”、夜不归宿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游戏,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指正,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里有事,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当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负责任。

9、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告知校方(相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否则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负责。

10、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11、要求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尽量接送孩子,四至六年级学生如果家庭离学校较远,也要接送,以保证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现恶劣天气时,家长或监护人要亲自将学生护送到校门

口(学校指定的接送区域),保证其孩子上学及放学的人身安全。监护人要对借住别处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不测。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13、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承诺,我已经详细阅读,并且保证做到。

班 级 :

学生姓名(签字):

班主任 (签字): 监护人(签字):

 

第二篇:安全责任承诺书,学生用

附件九: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

校外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校外实习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保障学生个人人身安全,本人就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向学院承诺如下:

1、校外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本人一定按有关要求去做;

2、在校外实习期间,坚决做到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管理;

3、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不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一旦违纪将接受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

4、在实习期间,保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和生产安全,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由于学生本人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败或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5、实习期间,每星期向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汇报实习情况一次,发生特殊问题时及时报告,不拖延;

6、实习期间,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如个人有事确需请假,须严格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实习单位和学院办理请假手续。

本人及家长熟知并全面执行以上条款,接受学院、系的检查、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和任何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二份,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学生所在系保留备查。

学生本人联系手机:

家长联系手机:

家长固定电话:

实习单位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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