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肥安监函字[2011]17号

转发《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

业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泰安监函字?2011?60号》文件要求,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鲁安监函字?2011?12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当地企业实际,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发生了多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伤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别是我市肥城石横康纳明胶公司8月1日也发生了清理污水沉淀池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

损失,同时造成了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通知精神,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有限空间作业广泛存在于各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极易发生缺氧窒息、中毒、爆炸等事故。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贸企业主管部门、单位也要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列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各级各有关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二)认真采取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不断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现场监护不到位,事故救援不当等。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评估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检测,再作业”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护,督促作业人员正确配戴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坚决制止各类违章行为,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立即传达通知精神,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街镇、市直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各相关企业,充分调动基层

力量,对广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严防有限空间作业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鲁安监函字?2011?128号文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鲁安监函字[2011]128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四?2011?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报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企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今年以来冶金等工贸企

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管四?2011?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截至6月20日,今年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8起,共造成35人死亡,20人受伤。

1月11日,广东省高要市禄步镇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在维修电捕轻罐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死亡3人、受伤2人。

1月28日,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横岗村一石灰窑(无营业执照)在封窑底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3人。

4月30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兴鑫菌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盐池内进行抽水作业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2人。

5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江南乡连盛酒厂在清理酒窖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3人。

6月6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神赐酱菜厂在清理酱菜池时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死亡4人、受伤2人。

6月11日,江苏省常州市中岳铸造厂在维修冲天炉除尘装臵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死亡6人、受伤1人。

6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一家具厂(无营业执照)在厂房后挖水井时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死亡3人。

6月18日,江苏省泰兴市江苏维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浸胶车间在玻璃纤维布烘干过程中,通风不良,挥发的可燃气体发生爆燃事故,死亡8人、受伤10人。

上述事故均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主要原因:一是事故企业多为位于乡镇或农村的私营小企业、小作坊,个别企业工商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经营;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三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职工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作业前没有对作业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没有为作业人员配备自救器、防毒面具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五是未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六是部分地区对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督管理针对性不强,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

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9号)各项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

有限空间包括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

空间等。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爆炸等危险,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引起各地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工贸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明确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规范有限空间作业承包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大力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要把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作为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针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情况,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对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

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于未经工商登记注册非法生产的,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后要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坚决取缔;对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要联合或配合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各相关企业: 春季已经到来,气温逐渐开始回升,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及地沟、地库等各类有限空间内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开始滋生聚集,形成安全生产隐患。近年来,我市工贸企业在有限空间内作业过程中每年都发生有毒气体中毒和窒息伤亡事故,事故教训极为沉痛,为坚决防止和遏制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一是摸清各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现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三是督促有关工贸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升现场监管和服务水平。五是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申请备案。

(二)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应当为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要求》(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

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要依据《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

(五)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六)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三、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4月1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要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要针对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三)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5月1日至9月30日)。

1.有关工贸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要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大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要在有关工贸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四)督查检查和全面总结(10月1日至10月31日)。 市安委会成立工贸企业有限作业空间专项治理办公室,设立工贸企业有限作业空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九台市安监局。工贸企业有限作业空间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九台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办公室。市安委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地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小微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相关法规标准建设和宣传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和有关工贸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工贸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安委会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