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认定工亡证明的相关证据及送达材料。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申请人并未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的***工亡认定书,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亡,且***的病例记录是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因工受伤,发病时也不是在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取认定工亡证明的相关证据及送达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古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 18日

 

第二篇: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如何写申请书

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如何写申请书?

调查申请书格式范本: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05)浦民一民初字第(66XX)号原告李某诉被告朱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李某与朱某原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本案争议焦点。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告无法自行收集银行储蓄资料,故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开户名为 朱某在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自19xx年10月至20xx年7月31日的存取款情况(请打银行存取款明细单)。

招商银行账号:0021 3XXX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邮编:200120

申请人:

二OO五年八月七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明打“存取款明细”字样。如果法院没有打印,只提供余额,则是法院工作有缺,申请人仍有权要求法院再查,直至查清。这样,才能防止共同财产的遗漏。 实践中,有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在当事人提交了申请调查银行存款申请书后,不仅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账号,而且还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的开户行,否则,拒绝为当事人调查。我们认为,这是不妥的。凭着银行唯一的开户账号,查清该账户的开户行及具体信息应该不是问题,过多地要求当事人提供无法自行收集的信息显然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可能是极个别法官怠于工作的表现。一旦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举证规则》,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同级法院复议,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相关案例:

范某(男)与娇某(女)19xx年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结婚,19xx年育有一子。20xx年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在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产生重大分歧,范某主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女方有一建设银行账户内有近二十万元的存款被转移,女方娇某则辩称其从未有过建设银行的账户,男方倒是在建设银行有账户,但具体账号其不知晓。由于男方不能提供银行存款的具体信息,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以原告范某提供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处理相关的建设银行的存款。离婚后,范某在清理房间内无意又发现了女方建设银行的账号,随即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到银行调查,发现20xx年3月,女方曾到银行一次性将18万元存款提走并销户,随即判决该笔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有隐匿财产的恶意,故判决,女方返还男方11万元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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