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文件

淇县中景古灵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经公司股东会议一致通过,研究决定:

一、选举111同志任淇县中景古灵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期三年。

二、选举111同志任淇县中景古灵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的任职资格经审查,上述被选人员均非国家公务员,确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愿为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全体自然人股东签名:

20xx年02月05日

 

第二篇:公司代表人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经合作股东选举于林 为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字:

20xx年12月30日

股 东 会 决 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于20xx年1月5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提议召开,出资最多的股东于会议召开一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2人,实际到会2人,总股数100%,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支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宣读《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章程》

二、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 于林 为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 于林 为经理。

三、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 于林 为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选举 归杰燕为 公司第一届监事。

五、同意设立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并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总股数100%。

不同意的占总股数0%

全体股东(签字):

20xx年12月30日

租赁合同书

立合同单位: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经与甲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坐落在村北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出租地址:

甲方将 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范围:

自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共计三年。

三、租赁费数额及缴纳时间、方式:

租赁费每年 万元,每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做好协调工作,甲方不能无故停电、水,特殊情况例外。

2、甲方有权按时收取乙方的水、电费、租赁费,乙方不得拖欠,如逾期十日内仍不缴纳,视为违约,乙方应缴纳租赁金额10%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五、变更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规划或不可抗拒的力量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但已缴纳的租金不再退回。

(二)、若场地征地手续不完备,上级有关部门需办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概不负责。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广西钦州桂宇工贸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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