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龄奖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工龄奖设立的通知

为稳定公司员工队伍,激励员工与公司同发展共命运的企业主人翁精神,特将原少数员工享受的熟练员工补助改为员工工龄奖。具体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O类操作员工与A类辅助员工。

二、 工龄奖设定标准:

? 员工工龄从正式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满6个月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奖; ? 工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员工,享受每月30元的工龄奖,工龄奖与每月工资一齐发放;

? 工龄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员工,享受每月60元的工龄奖,工龄奖与每月工资一齐发放;

? 工龄满两年的员工,享受每月90元的工龄奖,且工龄奖额度按照每年3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最高封顶为210元。

三、 补充事宜:

? 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后重新入职的,原工龄自动清零,工龄重新统计; ?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本月工龄奖的核算和发放:

? 本月合计请事假五天(含以上的;

? 本月旷工一次(含)以上的;

? 本月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含)以上的;

? 本月有记过,通报批评等处分一次(含)以上的。

? 员工遇晋升、调岗、降级等职务变更的,工龄奖将按照对应的职务职级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 本规定自审批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遇本规定中未明确的事宜,以人事行政中心解释为准。

审批:

 

第二篇:员工工龄

员工工龄

员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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