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不免考申请

博士、硕士外语研究生课程免修(不免考)申请书

______级 学号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院、系、所________________

免修外语语种_________入学外语成绩_________学历(博士/硕士)____________

申请免修学期______________学年______________学期

申请理由: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院、系、所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公章)

注意:外语入学考试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或已经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且六级成绩在580分(含580分)以上(含持有国家英语六级证书者),此申请送外国语学院教务科审批备案,开学2周内办理。

 

第二篇:免修免考申请的原则

免修免考申请的原则:

1、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学历教育同层次、同课程和相近学时单科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2、专科就读计算机专业,专升本为非计算机专业,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基础及办公自动化》课程;专科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为非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可申请免修《大学语文》课程。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MS-OFFICE、一级B)、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For Windows 98)和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新二级、三级者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基础及办公自动化》课程;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或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可申请免修相应语言课程。

4、非英语专业通过CET-3、PETS-3及以上等级或通过PRETCO(A级)者,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本科层次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5、专科应用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通过CET-3、PETS-3及以上等级或通过PRETCO(A级)者,可申请免修《综合英语》课程。

6、专升本英语专业通过CET-3或PRETCO(A级)者,可申请免修《中级英语》。通过CET-4或PETS-3及以上等级者可申请免修《高级英语》,并可申请学士学位。

7、会计类课程,若有自考合格证,以现在时间往前推,五年之内的相同类别的可以申请免修,超过五年的就不能免修。如有一专科学生在08年4月考出会计学原理,那他可以申请免修专科的会计学原理,若是08年1月及以前考出的就不能免了。

8、每位学生最多只能免所有学分的三分之一。如总学分为76分,那最多只能免25分。

9、会计类的课程,除了自考外,其他一律不得办理免修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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