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间员工XX旷工处罚的公告

XX公司文件

XX发[2013]10号 签发人:XX 关于车间员工XX旷工处罚的公告

车间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车间员工的自律性,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上的规定,现对车间员工XX旷工进行处罚决定:

1、根据员工手册上第3.2.2.7条规定员工旷工一天者,扣除两天日薪并处以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旷工三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或进行相应的处罚;

2、员工XX在10月6日、10月7日、10月21日,未通知车间主任和综合管理部的情况下,没有到车间上班;

3、现公司经研究作出以下决定:对车间员工XX旷工的行为,给予扣除六天日薪并处以罚款300元。 特此通告!

主题词:

抄报:

抄送: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 XX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印 共印1份

 

第二篇:员工旷工处罚通知

通知

2月7日,市场部员工王杰、徐亚飞、姜晖、孔叶虎、孔家辉、张敏珺、吴宇芳、张学洋、凌雨霞、小方、刘现祥,生产部员工曹承开,彭焕伟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请假,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视为旷工一天,将按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望各位员工引以为戒!

江阴市雪莲纺织 总经办 2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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