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及复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QSMC员工停薪留职及复职之相关作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适用对象

QSMC员工。

3.   术语/定义

无。

4.   停薪留职申请条件及期限

员工满足以下情况,可申请停薪留职,经公司审批核准者予以停薪留职:

5.   停薪留职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于停薪留职前三天完成线上申请程序,其签核流程如下:

5.1伤病:医務室→单位主管→部门主管→事业部最高主管→HR保险→财务→HR经办人→HR主管

5.2 特殊:单位主管→部门主管→事业部最高主管→HR保险→财务→HR经办人→HR主管

5.3 事业部最高主管定义:9职同仁需签核至处级主管;8职同仁需签核至事业部副总。

5.4 资料缴纳:HR保险签核后,申请人应于线上申请注意事项中,下载最新《劳动合同中止协议》,一式两份,连同保险缴纳收据交至HR经办人。

6.   停薪留职复职申请

员工留停期满申请复职,应于留停期限届满十日前,通知助理或代理人,于HR系统中申请复职。

7.   停薪留职期满离职

仍在留停期间或期满,办理离职者,需依公司规定办理正常离职手续,离职日期为留停开始日;留停

期满未通知复职者,将视为自离人员,离职日期为留停开始日。

8.   停薪留职年资计算方法

员工于停薪留职复职后,其停薪留职之期间,年资不予计算。

9.   停薪留职薪资管理方法

9.1 薪资与福利项目:

9.1.1职称及薪资:停薪留职期间,不发放薪资;停薪留职复职后之职称及薪资与留停前相同;

9.1.2年终奖金:同仁年度内如有停薪留职,则年终奖金以该年度实际在职天数按比例发放。            

               年终奖金发放对象以发放日仍在职者为限。

       9.1.3 保险规定:停薪留职期间愿意缴纳保险者,需自付保险费用,于留停生效前至财务处

                      现金缴纳所需自付保险费。

9.2调薪及晋升管理:

       9.2.1留职停薪期间不予调薪及晋升,员工复职后之调薪原则,应参照复职后之绩效评核,由单

            位主管依调薪作业办法办理。

       9.2.2绩效评核期间停薪留职者,不参与绩效评核。

9.3 出勤管理方式:

申请停薪留职以需要离岗连续超过30日者为下限。

10.本管理办法经核准后,由人力资源处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时亦同。

 

第二篇:员工调动、复职、离职、请假管理办法

关于员工调动、复职、离职、请假的规定

为完善公司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公司决定严肃员工调动、复职、离职、请假制度,此制度从20xx年5月1日起规范实施,规定如下:

一、人员调动

(一)、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跨部门调动员工,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

需要统一进行人力资源调配。

(二)、一般员工在公司内调动,由调入部门和调出部门负责人协调,

行政人事部批准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三)、中高层人员在公司内调动,由分管副总提议,总经理批准,行

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二、员工复职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作开除处理的除外),如愿意回公司上班,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职。

(一)、必须在离开公司3个月后,方可提出复职申请;

(二)、复职一般回原部门,如情况特殊,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调配;

(三)、复职必须重新办理新入职手续。

三、员工离职

1、辞职

(1)员工辞职应提前(普通员工1个月、分部经理、部门经理2个月)向直接上级或行政人事部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2天提出辞职申请。

2、辞退

员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辞退:

(1)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应聘、担保资料不属实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离职(辞职、辞退)手续

(1)离职时,员工有义务就所经管事项进行工作移交,并如实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

(2)员工离职,工作移交的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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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所经管(或借阅)的财物,如图书、宣传物料、客户资料、促销用品、印章、现款、账册等;

②未办或未了事项;

③其它有关本职应移交或说明的事项。

(3)离职员工的工作由其继任人接收,无继任人时由其主管或行政人事部接收。

(4)工作移交应在离职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拖延移交或移交不清的,扣发其当月工资和提成;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5)离职员工工作交接由其直接上级负责监督。

(6)行政人事部要建立员工离职档案,以备核查。

(7)各部门每天应将离职员工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请假

1、①请假需事先以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顺序进行审批。因特殊事情来不及填单,应先向主管电话请假,事后补填《请假单》。

②外埠人员如出差在外,须以短信模式请假并按顺序进行审批。

2、批准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销售分部经理或部门经理批准;4--7天由事业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含)由总经理批准。

(2)销售分部经理或部门经理请假,5天以内由事业部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含)由总经理批准。

(3)事业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请假由主管领导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待工作交付完后,请假人方可离岗。

4、请假单审批后,送行政人事部汇总,月底随考勤表报财务部。

5、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延长时要续假。

6、节假日

(1)传统节假日春节7天,中秋节2天。其他节假日视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2)因工作没休息的,可事后补休,当月没补休的,发给双倍日工资。

7、事假

(1)事假不予计算工资及相应补贴,但可以冲抵当月正常休息日。

(2)业务人员在有效工作日(每月6-30日)内,请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当月提成=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应提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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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讯补助和客情费用参照上一条提成计算办法发放。

(4)请事假超过1个月的,原则上不予保留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调整工作岗位。

8、病假

(1)请病假7天以上时需递交正规医院证明。

(2)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员工,病假不予计算工资及相应补贴,但可以冲抵当月正常休息日。

(3)连续工龄满2年的员工,病假给予20%的工资;连续工龄满5年的,给40%的工资;连续工龄满10年的,给60%的工资。

(4)请病假超过1个月的,原则上不予保留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调整工作岗位。

9、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享受5天有薪休假。超出5天部分按事假对待。

(2)实习人员和试用期未满的员工不享受有薪婚假。

10、产假

(1)女员工可请产假3个月。

(2)女员工休产假期满,可根据本人申请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3)女员工产假期满继续来公司工作的,公司给予奖励,奖金额为本人休产假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额。

11、丧假

(1)丧假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去世。

(2)员工请丧假可享受5天有薪休假。超出5天部分按事假对待。

12、未办理请假手续,未出示请假条,未经批准的休假,一律视为旷工(公休假除外)

行政人事部

20xx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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