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策划合同(范本)

广告策划合同

广告策划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双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以下简称该项目)之全程广告策划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订立如下合同,以资遵守:

一、委托事项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广告推广策划工作,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服务内容

2.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组成经甲方确认的策划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整体策划推广方案,并经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3 乙方在整体策划推广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划及设计服务:

a. 有关形象包装的设计方案;

b. 所有阶段的平面表现设计方案;

c. 户外广告设计及制作方案;

d. 促销活动方案设计及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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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售楼处内平面规划建议;

f. 阶段性广告策略制定与测评;

g. 所有媒体投放策略制定;

h.

2.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广告策划及设计服务的具体要求如下:

a.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及具体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甲方的具

体要求及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2.5 乙方为甲方所策划及设计的一切方案及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均应经

甲方指定之专人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制作,因未经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和宣传资

料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

2.6 乙方所策划及设计的广告及宣传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

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

损失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策划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策划服务费用:该项目的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3.2 。

3.3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

有效#5@p。

四、双方责任

4.1 甲方的责任:

4.1.1 甲方应对其向乙方提供的该项目基本情况及策划宣传所需要的有关

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虚假或重大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由

甲方承担。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1.3 对于按约需甲方签字认可的宣传计划、文件、资料等,甲方应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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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签署认可或不予认可或需作出修改的书面意见。

4.2 乙方的责任:

4.2.1 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整体方案和各阶段方案以及相关工作计划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达到甲方的要求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为合格。

4.2.2 乙方确认为甲方所策划及设计的一切广告和宣传资料的有关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于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后或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中使用、利用或协助、准许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利用该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除应与第三方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3 乙方在与甲方洽谈、谈判、履约过程中及合同终止后所获得、收到、制成或取得的与甲方或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资料、销售文件、广告、宣传资料、说明书、客户资料等,均为甲方的独有财产,所记载包含的内容为甲方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是否签订或因任何理由被终止,乙方均应负保密义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或在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或在合同有效期间的任何时候应甲方的要求,将上述各项资料完整交予甲方,并不得留存资料复印件。

4.2.4 乙方为甲方完成的策划及设计广告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由于乙方完成的工作而导致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导致行政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宣传策划费,每逾期一日,应按该逾期付款金额的 %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5.2 若乙方未按计划完成前期策划工作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视为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外还应按服务费总金额的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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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5.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2..2款及4.2.3款的约定对甲方造成知识产权侵害的,应以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本项违约行为若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的,甲方还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不影响结算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六、通知

6.1 甲、乙双方送达通知的地址,按本合同中表明的公司地址为准。

6.2 一方若有意更改通讯地址,应在做出变更15日前将新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单独承担。

七、争议的解决

7.1 由本合同或有关其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在诉讼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应继续履行。

八、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失效。

8.2 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及法定的解除条件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8.3 解除条件成就后,本合同解除。自合同解除日起三日内,合同双方应负的返还义务应履行完毕。否则,对方有权追究其迟延履行的责任。

8.4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8.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8.6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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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的一切讨论、笔记、备忘录、谈判、谅解,以及双方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往来的文件和通讯均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以下为双方签字/盖章,并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第二篇:广告策划合同

广告策划合同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 广告服务

1.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 ×× 产品(品牌/服务)在 ××× 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 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 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 期限

2.1 本协议由 ×× 年 ×× 月 ×× 日起开始生效;

2.2 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60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3. 独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作为其他同类竞争公司产品的广告代理商

4 机密

4.1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5. 服务业务详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1.1 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5.1.2 竞争广告创意分析(每月)——对甲方相关产品类别中竞争品牌广告进行跟踪和分析,提供广告样片、样稿及分析报告

5.1.3 竞争广告媒介分析(每月)——对竞争对手在电视和平面主流媒体内的广告花费(根据投放报告和估计单价计算)进行汇总,并提供竞争产品媒介策略的分析报告;

5.1.4 零售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零售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客户

5.1.5 市场资讯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拥有的市场和消费调研资讯,对甲方业务的相关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议;

5.1.6 品牌策略建议书(每年)——综合对市场、消费者和品牌现状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划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不断完善,直至双方认可;

5.1.7 产品策略建议书(每年)——从品牌策略出发,对产品所属的具体市场进行深度分析,达到产品层面的策略建议,与客户形成共识;

5.1.8 广告传播策略和实施建议书(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产品策略,全面制定广告传播和推广策略,以及广告传播和推广活动的总体安排,形成具实战意义的建议;

5.1.9 战术性活动建议书(每年)——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销、公关推广等活动的建议,特别是整体行销方面的“新点子”,并尽可能协助甲方进行活动的实施;

5.2 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5.2.2 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3 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5.2.4 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 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3.5 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 制作部分包括:

5.4.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4.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5.4.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1 媒介状况的分析——对×××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

5.5.2 市场优良排序分析——根据甲方提供和乙方内部资料,对“市场营销分配比”和“市场潜力分布”进行研究,排定市场排序,决定媒介资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设定——通过有效频率进行测定,并进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场所需的最优化广告到达率和总收视点水平,从而决定广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体总计划——确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标受众、媒体选择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标、广告战役媒介流程、预算建议和分布等;

5.5.5 收视成本和效益分析——对给定目标对象的收视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最具效益的投

资方式;

5.5.6 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据甲方确认的排期进行定位,向媒体争取最大折扣,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机会——根据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寻媒体机会,并通过评估向甲方作出推荐;

5.5.10 检测服务(每月)——对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测,并投放检测报告,即时发现播放和刊出的误差,并向媒体进行追缴,使甲方获得补偿;

5.5.11 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5.6 综合推广

5.6.1 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 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6. 收费

方案A(长程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策略、创意方面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天内向乙方预付两个月策划管理费,即 元整,并从次月出开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划管理费;

6.2 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即前述的

5.4.1——5.4.4).收取制作费及杂项工作实际外付成本的15%做为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6.3 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3%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2%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6.4 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即前述项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方案B(个案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策略部分3万元起;市场研究部分2万元起;创意部分4万元起;媒介计划部分2万元起;

6.2 其他同上

7. 其他业务原则

7.1 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7.2 乙方在实际费用发生前,须将报价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

执行;

7.3 以上收费制度应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查阅外付款项单据的权利;

7.4 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7.5 甲方如委托乙方从事媒介购买,需在签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预付购买涉及的款项,以保证乙方有效的定位购买;

7.6 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片制作),在制作单位要求预付定金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将定金付给乙方;

7.7 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预期付帐给乙方,按银行规定按日支付滞纳金,过期60天后,双倍支付滞纳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报价单必须在工作进行前批核,而款项也必须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 有关媒介预付款项,当广告播出后,乙方将原来#5@p与刊登及播出证明核对,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将会向甲方重新开出#5@p与原#5@p更换或由次月#5@p中扣除差额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项中扣除差额部分;

9. 解除和约

9.1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 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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