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xx年第17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xx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国家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公告20##年第17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 20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年1月14日,票面年利率为2.53%,按年付息,每年1月1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年1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9.8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62%。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月18日进行分销,从2月22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2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年2月17日

           来源: http://www.fae.cn/fg/detail2014633.html

 

第二篇:财政部关于20xx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20##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3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年1月28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55%;按年付息,每年1月28日支付利息,20##年1月2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月24日招标,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当日停止交易一天;招标结束至2月25日进行分销;2月2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年2月24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05%。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3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80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年2月25日前(含2月25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0-16103-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续发行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年2月5日

           来源: http://www.fae.cn/fg/detail2014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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