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办公用品购销合同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5@p,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

 

第二篇: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和后勤采购制度 2

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和后勤采购制度

一、 市社机关的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建帐管理。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不包含房屋和汽车。

二、 办公室要根据现有情况对电脑、照相机、办公桌、办公椅、卷柜、设备等按处室进行登记建帐,明确以上物品的使用者和保管人。归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使用人签字,处室共用的由处长签字。

三、 电脑、照相机、办公桌、办公椅、卷柜、设备等如需购置,应由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出计划,报市社主任审批后方可操作。新购置的电脑、照相机、办公桌、办公椅、卷柜、设备等办公室经请示市社主任同意后负责统一调配,并上帐登记。

四、 经领导同意淘汰的电脑、照相机、办公桌、办公椅、卷柜、设备等办公室要在帐上核销,并通知财务处。

五、 办公用品使用者必须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损坏办公物品,否则,须按价赔偿。

六、 市社后勤仓库中的办公低值易耗品也要建帐登记,入库、出库经办人都必须签字。原则上各处室每月x日前要把当月使用的办公低值易耗品数量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总务汇总并根据库存情况制定月度采购计划,经市社主任审批后进行采购及发放。

七、 采购报销办法:办公用品采购经市社主任同意后,由

总务进行具体采购,报销时经办人先签字,办公室主任验收后,市社总会计师审核,最后市社主任审批。

八、 机关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调整,需将所使用的办公用品交归办公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