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

“四新”征文

创新司法工作理念 构建和谐司法文化

和谐司法文化来源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并对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起着巨大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一部分,它从司法角度反映人们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认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和基本追求。司法行政系统作为和谐司法文化的缔造者和履行者,如何增强司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已经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摆在司法系统面前的全新课题。近几年,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通过不断的实践证明,加强构建以“新思路、新举措、新气象、新业绩”为基本特征、内在规律和发展方向的和谐司法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是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特别是建设高素质领导队伍的不二法则。

一、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为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做好司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机关的根本职责,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又无一不与司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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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决定了司法干警不但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更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

(一)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是党和国家赋予司法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可靠的安全保障,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这是党和国家赋予司法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二)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是党对司法机关的内在要求。

着眼于社会和谐,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正确的执法理念、公正的执法方式,完善司法体制,切实提高司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以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这是新时期新阶段党对司法机关提出的内在要求。

(三)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是抵御不良思想侵袭的有力法宝。

新时期新阶段,各种文化思潮不断撞击,西方的和遗留下来的不良风气不可避免的对司法干警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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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机关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成为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的重点,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占领思想阵地,构建和谐司法文化,引导广大司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培养公正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学习作风和廉洁的生活作风,提高司法系统防腐拒变能力,永葆司法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二、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着力解决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主要表现为文化水平不断提高,法制理念不断增强,参与热情不断加深,主人翁意识已越来越广泛的融入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司法系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原有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必然面临新的挑战。这就需要广大司法干警结合实际,转变思维观念,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同时,还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善于执法,灵活执法,以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一)加强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建设,切实解决部分司法干警的特权意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主人翁意识不相适应的矛盾。

从总的来看,我们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但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司法队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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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司法干警把坚持执法为民紧紧当成一句口号,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他们往往以管人者自居,搞特权,耍威风,对群众“冷横硬推”、“吃拿卡要”,以至于“官难见、门难进、事难办”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系统的普遍认知。要知道,我们司法系统的力量来源于人民,如果失去了这个力量之源,那么我们的前景必将岌岌可危,因此只有切实履行好职责,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乱作为、防止不作为,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我们才能在长期的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加强以公正司法为准绳的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少数司法干警执法不公与人民群众的公正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不可否认,部分司法干警在执法上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照搬法律法规,不结合实际情况;有的人情大于法制,使得执法结果禁不起法律推敲;有的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这些存在的种种问题直接影响到整个司法队伍与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亲和力。因此需要我们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建设,要学会正确处理打击和预防、教育和惩罚、公平和效率、实体和程序、管理和服务等重要关系,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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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入手,抓住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岗位,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公正严明、灵活高效的执法方式建设,着力解决少数司法干警执法不规范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司法期待不相适应的矛盾。

近年来,我区大力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重点在树队伍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等工作上寻求突破,使队伍的素质明显改观。但必须正视到,当前司法各部门在依法从严治警、落实各项禁令和规范工作制度等方面还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涉法涉诉案件的出现与其有着直接关系,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一种公正严明而又灵活高效的执法方式,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司法期待。

三、创新司法工作理念、构建和谐司法文化,必须突出以人为本,坚持在思想教育、纪律建设、作风培养、领导班子、业务学习和监督管理六个方面常抓不懈。

提高司法机关的执法能力,最终还是要靠人来实现,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队伍建设理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一)、在思想教育上常抓不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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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以党的先进性教育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确立以执法为民为宗旨的教育理念,始终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为主和反面警示教育为辅的教育方式,牢固树立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信仰,始终不渝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在纪律建设上常抓不懈。纪律是司法队伍的命脉,是履行司法系统根本职能的有力保证。战争年代需要加强纪律建设,和平时期同样需要加强纪律建设。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和涣散司法队伍纪律的因素,比战争时期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一些单位和个人出现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干警的形象和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工作基础。因此我们必须以正规化建设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加强司法系统的纪律建设,坚持严格纪律与严格教育相结合,坚持严格纪律与严格训练相结合,坚持严格纪律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努力造就一只纪律严明的司法队伍。

(三)、在作风培养上常抓不懈。不断加强以工作作风、学习作风、生活作风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司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运用正确的方法论,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看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优良作风的培养来促进实战能力的提高,通过优良作风的建设来提高整个司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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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的形象,通过优良作风的养成来增强整个司法系统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凝聚力,努力造就一只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

(四)、在领导班子上常抓不懈。领导班子是司法系统的灵魂,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是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贯穿到司法系统各项工作当中,突出解决对司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问题;要强化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提高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五)、在业务学习上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司法系统教育培训机制,科学制定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立足于现有基础设施,依托地方高校和专业机构,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各部门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采取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分部门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执法水平不高和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

(六)在监督管理上常抓不懈。针对重点执法岗位和重点执法环节逐个查找问题,确定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在司法系统内整合监督资源,强化监督效力,同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完善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机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整纪活动,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执法态度消极、执法方式粗暴、执法标准不公等问题,特别是对干警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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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赌、违规违法行车、为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要继续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全面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是党中央制定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的法治环境,是时代赋予司法队伍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地创新司法工作理念,加强和谐司法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出一只高素质司法队伍,为推进“和谐榆次、平安榆次”建设铸造稳定的基石。

榆次区司法局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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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创新司法行政工作 社会和谐社会基础

苏家屯区创新“三位一体”司法行政工作新机制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苏家屯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宣教、调解、援助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20xx年全面实现了“民转刑”案件为零、公证投诉案件为零、法律援助案件无作为为零、当年重新违法犯罪为零、法律宣传死角为零的刚性指标,为苏家屯区成功获得省级平安区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全市正在开展的信访稳定“百日会战”和“三大战役”提供了有力支持。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司法部和民政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大淑村、省级先进司法所八一司法所等先进单位。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苏家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普法宣传教育的创新,不仅使法制宣传覆盖面得以扩大,而且使全民法制意识得以增强,为构建和谐创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1、构建普法宣传大格局。全区有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1000人,常年为基层法制实践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在区乡机关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在乡村建普法专栏,为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在社区建普法长(画)廊;在学校建普法园地和法制校长;在企业培训普法骨干;在城乡集贸市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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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普法宣传栏。今年上半年,结合沈阳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信访稳定百日会战和三大战役活动,深入开展了“法律下乡进村入户”“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处置蚁力神,浑河大市场问题等维护稳定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制讲座56场,大型专项法制宣传活动5次,涉及法律法规20多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多份,受教育达2万多人。

2、建立普法宣传新载体。针对农村常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征地拆迁纠纷、计划生育纠纷等诸多问题,把欣赏性和法律性、宣传性和常识性、纪念性和服务性融为一体,设计印制了图文并貌、涵盖21部涉农法律法规内容的精美普法年画7万张,免费送入农户家,这一全国首创的做法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既欣赏了年画,又足不出户学到了法律知识。精选、编撰了学生自己动手创作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内容的213幅连环漫画,免费发给青少年,改变了单纯说教的惯例,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

3、创新普法宣传新形式。举办了全国首家县区以“弘扬法制理念,构建和谐新城”为主题的法制专题大型文艺汇演,讴歌法治精神,宣传法制文化,深受百姓喜爱。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发放“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1500本,各种宣传资料2万份,解答法律咨询3000人次。法制宣传教育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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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了过去死气沉沉的被动局面,法制宣传的覆盖率、普及率、受教育率明显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氛围日臻浓厚,公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二、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平安苏家屯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

促和谐、保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苏家屯区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和优势,加大安置帮教力度,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通过乡镇党委政府推荐,配齐、配强了司法所工作人员,10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全部达到120平方米,四室一卫(所长室、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卫生间)相对独立、配套齐全的标准,在接受国家、省、市司法部门验收中受到了高度评价。同时,狠抓乡镇调解中心建设。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较强的实际,把各乡镇法律服务所纳入乡镇调解中心成员单位,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为兼职调解员,从而使司法行政力量进一步得到有效整合,增强了调解力量,提高了调解质量。

二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减少不稳定因素。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全区220个调委会中,规范化调委会达到85%以上,1137名调解员中,人均累积培训时间在15天以上,合格率达到100%,有468名参加了等级评定;加大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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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均0。5元的标准,区财政将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纳入专项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了“防、疏、调”三位一体维稳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10月,在全省首创开展了“真实案例模拟大比拼”竞赛活动,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素质。为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始,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以为农户排忧解难为出发点,真诚化解民间纠纷、真心援助弱势群体、真情帮助释解人员、真心提供法律服务、真诚普法为民所需为内容的 “法律下乡进村入户”系列活动。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为做好信访稳定“百日会战”和三大战役工作,集中开展了“迎奥运、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万人大调解”活动。采取了逐户排查、预警预报、联合调解、签定责任状等四项新措施,全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8件,调解成功292件,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8%以上,防止矛盾激化4件7人、群体性械斗1件、群体性上访8件213人,有效避免了6起命案的发生。

三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控制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区、乡镇、社区(村)帮教安置工作组织网络,形成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做的良好工作局面。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把帮教工作延伸至大墙内。春节前夕,对全区三年内886名释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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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封信”活动。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走访和谈话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蚂蚁养殖户的排查、走访,重新确定帮教重点人,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结合奥运防恐维稳工作,帮教小组在做好帮教工作的同时,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避免问题的严重化。为7户劳教服刑人员家庭办理低保,为9户解决帮扶资金4万余元,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67人,安置率达91.8%。

三、拓展法律服务,推进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是引导和促进社会矛盾的依法解决,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苏家屯区围绕大局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拓展律师服务工作。实施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战略,推动律师业的跨越式发展。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引导律师为区政府、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当好法律顾问,从源头遏制领导决策的失误,避免风险,解答法律咨询1050人次,参与司法行政工作200余人次,避免企业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根据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的实际,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有力地保证我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在信访百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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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和三大战役活动中,指派律师参加区内重大信访问题联席会,有效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问题。

二是延伸公证工作领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污水处理厂等到6项大型招商项目中,从项目的谈判到合同的拟定起草提供全程法律咨询及公证服务,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积极服务处置蚁力神工作,免费为养殖户办理继承、代理、委托等13件公证事项,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涉及金额160余万元,为区“蚁力神”清算小组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同时提前介入全区重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积极主动的做好证据保全等项工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正确处理提供了法律服务。

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来抓,成立法律援助大厅,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信息资料库,围绕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以及突发性灾害等群众和政府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法律援助知识进万家和“双百”活动(百家律师司务所与百个社区对接),成立接待、审查、审批、指派一条龙农民工讨薪援助团。上半年,共受理农民工援助案件15件,为农民讨回工资20余万元;创新开展了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通过非诉讼解决21件,为最需要法律帮助的困难群体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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