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示

桂花村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通 告

村广大党员、群众:

根据《中国共 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茅台镇党委《关于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村将对村支部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我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任职条件和报名要求通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1、村党组织书记:

中共党员,党龄两年;年龄45周岁以上, 5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科放宽到55岁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需要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文化程度初中以上(45周岁以下本次换届新选拔人选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带领广大群众致富的本领;本村居住。

2、村党组织副书记:

中共党员;年龄45周岁以上, 5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科放宽到55岁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需要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文化程度初中以上(45周岁以下本次换届新选拔人选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带领广大群众致富的本领;本村

居住。

3、村党组织委员:

中共党员;年龄18周岁以上, 5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带领广大群众致富的本领;本村居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组织推荐、党员10人联名推荐、群众20户联名推荐、党员个人自荐。

2、报名时间: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8日。

3、报名地点: 村室。

村支部

20xx年4月7日

 

第二篇: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公推直选”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 产 党章程》、《中国共 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此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自6月开始至8月上旬结束,且原则上全面实行“公推直选”。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核定职数

村党组织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人口山区村3000人以上、畈区村5000人以上的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定为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人口山区村3000人以下、畈区村5000人以下的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定为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各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一人兼”的比例原则上要较上届有所提高。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选派干部、驻点干部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职数。

二、任职条件

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重点要看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是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群众威信。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具备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本条件,具有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即“一好双强”)的优秀品质。应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和致 1

富能手、农民经纪人、专业大户、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优秀党员中选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超过55周岁的,原则上不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但对村级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且群众公认的,经乡镇党委同意,年龄和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各乡镇应结合各村实际,对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作出规定。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党组织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党员大学生村官参加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注重把优秀妇女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各乡镇45岁左右及其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应达到本乡镇总村数的70%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力争达到1个以上。

三、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分为选举准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党内选举五个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委员会成员名额,以及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安排。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和所辖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及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具体事宜。起草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做好有关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2

2、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党员应达到党员总数的2/3及其以上,并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述职报告,并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公布候选人条件,与会党员全额定向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或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两种推荐方式由各乡镇党委根据各村实际择其之

一。现场公开计票,并将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计票工作应在计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监督组不少于3人,经党员会议表决通过。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倍的人数,研究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或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3、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或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应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及其以上。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计票工作应在计票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计票监督组不少于3人,从村民代表中推选,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 3

中,按照比应选名额多1-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果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4、组织考察。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或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重点考察其是否具有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意愿和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考察对象要征求纪检、计生、信访、综治等部门意见,凡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乡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其中,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预备人选等额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选派干部和省直单位联系帮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点干部应参加所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且由乡镇党委直接提名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实行等额选举,不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的竞选。

5、党内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第一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额确定,委员差额1人确定,提交党员大会直 4

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第一书记)、副书记、委员。通过选举办法。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要及时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解答,党员因下述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图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