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

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约定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范围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对 截止 年 月 日的净资产进行调查.,现将双方的责任业务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咨询范围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 截止 年 月 日的净资产进行调查。

(二)乙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 有关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和评价,以满足 评价经营业绩,调查净资产的真实性的需要。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乙方开展调查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调查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调查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被调查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认为需要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时,甲方应提供条件,确保沟通有效进行。

(四)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五)按照约定书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出具真实、合法的咨询报告。

(二)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被调查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 1

四、出具咨询报告的时间要求

(一)甲方将于 年 月 日前提供调查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二)乙方将于甲方提供调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后 天之内出具咨询报告。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调查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咨询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约定事项。

五、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业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翻译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业务费在本约定书双方签署后,预付元,其余在出具咨询报告时一次付清。

如因调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在调查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增加相应的业务费用。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终止。

七、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约定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第二篇:审计业务约定书(模版)

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约定书确认 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方)对委托方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的目的和审计范围

(一)委托目的:

(二)审计范围:

二、双方的责任

(一)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委托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2.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委托方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受托方可将其情况报告委托方。

3.受托方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委托方的内部控制制度有重大缺陷,也可将情况报告委托方。

4.受托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委托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受托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委托方的会计责任。

5.受托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泄露给委托方以外的第三者。

(二)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照受托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以及其它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具体事项由受托方于审计工作开始前提供所需资料清单。

2.委托方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3.受托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委托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4.作为审计程序的一部分,委托方应提供一份审计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

况作必要的说明。

5.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受托方无关。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三、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一)委托方将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二)受托方将于委托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后 天之内出具审计报告。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委托方要求加快出具审计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四、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审计业务费为人民币/美元(大写) 元(旅差、食宿、翻译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审计费在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先支付50%,?审计报告完成时,再支付其余的50%。

五、本约定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六、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盖章)

法定代表: (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 法定代表: (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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