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土地证明

土地使用证明

太平镇九冬小学始建于19xx年,占地总面4160平方米,其中瓦房面积420平方米,教学楼面积1550平方米。学校位于太平镇东南方向,坐标为东经108.823354度,北纬22.410518度。该校所用土地权属合法、产权无任何纠纷,属建设用地,系九冬小学所有。

特此证明。

太平镇九冬小学 太平镇九冬村委会

(公章) (公章) _________年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月_____日

(附学校平面图)

 

第二篇:土地人名证明

证 明

兹证明长江乡福山村马永昌承包四站林场国有耕地703、704、803号,共计38.3亩。认地时名子登记错误,身份证为“马永昌”认地登记错写为“马有昌”。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嫩江县四站林场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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