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程序

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鼓励全体员工踊跃提出有利于工作改进的意见,达到提升品质、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环境安全健康和经营水平,激励士气。

1.2本程序适用于好来集团的整个运营生产活动存在的“七类”缺陷问题。如:

标准缺陷/安全缺陷/不稳定缺陷/不合理缺陷/不平衡缺陷/不节省缺陷/可视化缺陷

2.定义

2.1 标准缺陷。

2.1.1缺少与有关法律、标准熔接制定正确指导业务活动的二级SOP文件和奖励制度;

2.1.2指导文件中缺少清晰的关键角色与职责内容;缺少必须的流程图;

2.1.3 JSA/WI/PPM标准文件缺少清晰正确指导生产活动的关键步骤、关键工艺标准参数、维保频率和方法的内容;缺少与指导文件中配套的检查表;检查表上缺少检测正常标准值允许范围的标注说明;

2.1.4培训缺少书面教材,培训内容无法统一和标准化。如:缺少PPT/一点通书面培训教材。JSA/PPM或培训教材中缺少关键设备、操作点、维护点的图片展示。

2.2 安全缺陷。

2.2.1存在不符合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以及不符合集团标准的现象。

2.2.2存在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隐患;不符合人机工程原理的事故隐患。

2.3 不稳定缺陷:造成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2.4不合理缺陷。

2.4.1人体动作、人机配置和工装夹具不符合动作经济原理。

2.4.2产品功能、产品包装款式以及服务项目滞后市场客户需求的不合理问题。

2.5 不平衡缺陷:生产线的工艺流程或作业流程不平衡,不符合工艺、作业流程经济原理。

2.6 不节省缺陷:采购方法、流程不合理;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浪费或不节约的生产及其它工作中的无效的、不增值环节,人浮于事。

2.7可视化缺陷:关键信息没有可视化、透明化展示管理,影响员工认知公司、部门和班组的工作目标、业绩进度、事故报告等信息情况;缺少公平、公开和公证的业绩和事故展示、正能量引导作用。

3.职责

3.1 生产总监:负责全公司建议活动推行方针指导,核定建议委员会组织人员。

3.2 建议委员会:负责建议评分及奖金核发。

3.3 建议委员会主任:①主持建议会议及活动。②审查建议制度的实施绩效。③对员工建议奖励的决议。④督导建议制度的执行。⑤建议奖励活动的安排。

3.4 各职能部门主管经理:①出席建议委员会议。②宣导改善建议活动。③审议建议内容。④检查建议奖励活动的实施。

3.5 建议管理员:负责建议记录、报表统计与文宣事宜,跟进改善项目进度及文件管理。

4.程序

4.1建议提出:建议人填写《七缺改善提案申请表》并将该表电邮给公司及部门指定收集人。改善建议内容应说明下列事项:

4.1.1七缺问题:选择改善建议涉及到的“七缺”类别,填写发现“七类”问题的过程。

4.1.2现状问题描述:目的为何?何处做?何时做?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或用相片或简图或流程图介绍。

4.1.3问题六因分析: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因素分析问题。

4.1.4从管理技术方面分析:主要从风险预评、标准化、三违行为、人员培训、工程控制、人机配置和变更管理七个方面分析问题。

4.1.5改善建议:主要从风险预评、优创标准、优化流程、专项培训、工程控制优化创新、人机配置动作优化和5S可视化方面提出改善建议。

4.1.6改善目标预期成果:从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质量保障、精益化生产和尊重性管理五个方面,14个关键元素评估。

4.2 建议收集及记录

4.2.1 公司及部门建议管理员收集合理化建议提案表。

4.2.2 建议管理员对建议做记录。

4.3 建议评分及奖励

4.3.1 建议委员会每月确认建议是否符合评分和奖励的要求。

4.3.2 建议委员会依据附件二《合理化建议提案评分基准》对建议进行评分。

4.3.3 建议委员会依据附件三《建议奖金核发基准》进行奖金核发。

4.3.4 班组、部门每月根据员工发现、建议和预期成果统计数量加绩效分,表彰极积分子。

4.4建议可行性评审

4.4.1部门主管、经理对建议做初步审核,确认可行性,对不可行的需阐明理由。

4.4.2相关执行部门或协助部门会审,确认可行性,对不可行的需阐明理由。

4.4.3 执行部门提出具体改进方案、预定实施完成期限、预估投入资金。

4.4.4 主管部门、相关执行部门及建议管理员预估改善效益。对年收益超过5万人民币的项目,同时投资满足财务投资回报要求的,纳入CEB项目追踪。

4.5 建议实施

4.5.1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项目的实施,该部门建议管理员负责跟进关闭。

4.5.2各部门建议管理员跟踪、关闭和总结本部门负责执行的项目进度。

4.5.3对纳入CEB项目追踪的项目遵循《CEB项目管理流程》。

4.6建议总结及考评

4.6.1执行部门、班组每月总结报告一次建议实施情况,完成一项,总结报告一项。

4.6.1.1班组、部门根据《七缺改善提案申请表》每月统计出项目预估分值,并结合公司奖励制度对表现积极、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

4.6.1.2 在提案总结后在相关表格上填写实际得分值。

4.6.2安全部、质量管理部门和OE部门对项目进行复评。

4.6.3 年终对所有实施完成的建议项目进行考评。

4.6.3.1对实际效果达到纳入CEB项目要求,而评审时未纳入的,仍可纳入项目进行考评。

4.6.3.2对不能直接计算出收益金额的项目,如:固化业务标准,优化业务流程的管理创新优化项目,消除安全隐患、降低质量风险、改善作业环境和尊重性管理等项目;工控技术优化创新、以及年收益未达到5万人民币的项目,可酌情给予奖励。

 4.7文件管理

4.7.1公司、部门建议管理员在《改善建议总览表》中对项目状态进行更新。

4.7.2每月在公司、部门、车间宣传栏上展示更新的《改善建议总览表》

4.7.2 建议管理员将相关文件整理归档, 其保存期以5年为限。

5.文件记录

5.1.《七缺改善提案申请表》(附件一)

5.2.《合理化建议提案评分基准》(附件二)

5.3.《建议奖金核发基准》(附件三)

合理化建议提案评分基准

建议奖金核发基准

 

第二篇: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充分发挥公司员工的聪明才智,鼓励全体从业人员踊跃提供有利于公司管理的改进意见,集思广益,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和工作绩效并促进民主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员工合理化建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管理方法、管理制度方面的改进;

2. 制造技术、操作方法、作业程序及机械设备的改进等方面;

3. 产品质量、生产效率提高方面;

4. 原材料、能源的节省及其它降低成本方面;

5. 生产安全的治理整顿、机器工具的保养方面;

6. 其他有利于本公司的各项改进事项。

员工合理化建议应不包含以下内容:

1. 无具体内容或单纯提出希望的。

2. 正在进行改善的事项。

3. 已被采用过或以前已有过的提案。

4. 非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5. 攻击个人及私生活的。

3. 具体规定

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主席组成。

委员会职责范围:

1) 提出和修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规定》

2) 批准合理化建议的年度经费预算

3) 审核并监督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4) 总结、奖励并评估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4. 操作程序

1) 公司设立谏言箱,钥匙由办公室保管,每月20号开启检查一次。

2) 公司任何从业人员有权以个人、集体名义或匿名向谏言箱投入建议书,要求字迹

工整,表述准确。

建议书应包含:

? 建议日期

? 建议原因或理由

? 建议采用的改进方案或措施

? 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的比较分析

3) 每月20号开启谏言箱后,办公室应向委员会提交所收到的建议,委员会通过评估,

依其重要性质对建议分为4级:

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级,一般性的;

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的;

4) 在完成分级后,委员会应指定具体的承办部门及落实时间,被指定的承办部门应

在15天以内予以回应并落实。

5) 凡经委员会评审通过且指定了承办部门和承办时间的建议,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公

示。

6) 委员会应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建议的执

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由办公室形成统一的档案文件,统一保管。

7) 每年12月20号,办公室应对全年的建议结果进行报告并拟定奖励方案,经委员

会评审通过后,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公示,并由财务部核发奖励金。

8) 建议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5. 奖惩办法:

奖励

? 对正式采用,且分类为A级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 对正式采用,且分类为B级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 对正式采用,且分类为C、D级的,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元;

? 凡1年累计提出3项建议,且均不采用的,发给奖励金100元;

? 凡1年累计提出3项建议,且均为暂保留的,发给奖励金300元;

? 保留或不采纳的建议如后续得到延用的,发给奖励金100元/每项;

? 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建议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

员会提出申诉;

? 建议结果导致注册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的,可给建议人一次性

特别奖励金,具体方式视情况由委员会商讨决定;

? 合理化建议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

合理化建议奖励金。

惩罚

? 对委员会指定的承办部门,如无法在15天以内完成落实,且不提交任何解释

说明文件的,予以部门负责人一次性200元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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