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报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举报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侵害公司利益、扰乱公司发展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鼓励公司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举报各种损害群众、公司利益的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方式及事项: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向公司纪检监察部检举揭发各类给群众、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特别是借用公司身份,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揽热力工程施工的行为,扰乱发展用户秩序,给用户造成利益损失,给公司造成发展与管理、服务不便的行为。

三、为保证举报人的利益,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此类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为便于调查人员及时掌握线索,沟通了解情况,纪检监察部提倡实名举报。

五、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部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岗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及物证、书证等)。举报要客观公正、实 1

事求是。

六、公司纪检监察部设置举报信息登记,相关电子邮件、信函或面谈记录按照保密原则进行存档。

七、对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事项,由纪检监察部负责人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意后,指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八、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出具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党政主要领导。

九、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十、举报案件由专人负责,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内容。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举报人处理。

十一、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举报反映的内容和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部门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举报人和被举报人。

十二、举报线索经查实后,被举报人按照事件性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实后,经公司同意后,给与举报人相应奖励。

根据举报,查实任意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被侵害价值5万元以下的,奖励100--1000元;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 2

奖励500--5000元。

十四、不予奖励情形

(1)被举报的事实系公司纪检监察部已经发现的;

(2)被举报的事实系公司纪检监察部正在查处的;

(3)被举报的事实系公司纪检监察部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的。

十五、举报途径

(1)通信地址: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XX

(2)举报电话:XXXXXXXXXX

(3)电子邮箱:XXXXXX@XXXX

十六、接待举报人举报应该在专门的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如举报人提出保密的要求,必须按照举报人意愿办理。

十七、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举报,避免在转办过程中泄密。

十八、举报材料、登记簿以及专用电脑的资料由专人妥善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十九、举报材料列入密级管理,个人不得擅自携带外出或者复制、拍摄、翻录。

二十、记载举报工作内容的工作笔记参照举报材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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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在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时,除非经举报人本人同意,否则不得公开其个人情况。

二十二、举报人通过电话查询处理情况的,要核实清楚后再答复。

二十三、过期、作废以及其他需要销毁的文件,要按照规定销毁。

二十四、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档案以及相关文件,如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需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二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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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奥康(鞋业)集团公司述职报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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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中高层管理者述职报告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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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鞋业集团公司述职报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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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述职报告制度

目 录

述职报告制度 ................................................................................................................................... 2 附录一 述 职 会 议 记 录 ..................................................................................................... 5 附录二 述职关系一览表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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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述职报告制度

述职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决定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实施述职制度。

第二条 述职类型:

(一)定期述职:公司决策层、经营层以会议形式对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述职期间职责履行情况、成功原因、不足之处、改进建议等进行审议和直接沟通而推行的一项正式制度,是述职双方在持续沟通中的一种正式形式,它与其他沟通形式互相补充。

(二)调职述职:遇到工作变动,述职者在赴任新职前对上一职务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工作述职,并明确下一岗位的责任目标。

(三) 临时述职:其他需要时,直接上级也可要求述职者临时述职。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述职是指定期述职,其他述职类型参照执行。

第四条 述职会议目标:

(一)共同总结和回顾现有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和合作;

(三) 不断加强对企业文化及价值的认同。

第五条 述职会议的宗旨:提高、改进。

第六条 述职会议的原则:保持友好气氛,重在研讨提高,不要责备。

第七条 会议要求:会前准备充分;会中肯定成绩,明确优势,诊断问题,改进建议;会后监督落实。

第八条 述职人员范围: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公司总经理、各品牌总监、集团公司和营销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子、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各品牌总监可要求分公司品牌经理述职。总裁办公会认为需要时可扩大述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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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述职报告制度

范围。

第九条 述职对象与周期:

根据权责划分,规定各述职人员的述职对象与述职周期见附录二

第十条 述职顺序:在向同一对象述职时遵循先下级后上级、先其他部门负责人后财务负责人的顺序,述职人员同时是下级的述职对象时,应先接受下级述职,后自己述职。

第十一条 述职人员兼职时应就所有职责内容一并述职,如不同职责述职对象不同,应尽可能安排述职对象一起出席述职会议,否则应向不同述职对象分别述职。

第十二条 述职基本流程:

各述职人员在约定述职日至少二天前递交工作汇报报告→述职对象审核汇报报告→述职日述职讨论评议→评价与建议的执行→下一次述职(包括上一次意见的反馈)

第十三条 述职会议讨论内容安排:

(一)汇报上一次述职会后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二)汇报目前目标的实现情况:关键业绩指标与目标对比;

(三)讨论与目标不一致的原因(无论是超目标还是未达到目标),做出合理判断;

(四)提出改进业绩的行动方案;

(五)确定下一阶段目标;

第十四条 述职档案管理:

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及述职对象的评价与建议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作为对述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裁拟定,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公司总裁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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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述职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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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述职报告制度 附录一 述 职 会 议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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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述职报告制度

附录二 述职关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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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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