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结构工程承包劳务施工协议书

建筑工程分项承包合同 第 页;共 页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分项工程清包工承包施工的具体情况,就 二次结构分项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清包工施工。双方就本分项工程承包清包工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l.1工程名称:都江堰市幸福镇华侨商业城重建项目

1.2工程地点:幸福镇华侨商业城

1.3工程规模:暂定 ㎡。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 承包方式:清包工劳务。

2.2.承包施工范围:

1、内外墙体砌筑;

2、二次结构混凝土浇捣;

3、内外墙抹灰;

4、外墙颗粒保温;

5、外墙墙面砖镶贴;

6、屋面所有分项工程;

7、屋面、卫生间防水;

8、内外墙腻子、涂料;

9、所有楼地面细石砼浇捣(随到随光);

10、楼梯间粉刷、地砖、腻子、涂料;

11、室外散水平整土方、混凝土浇捣,散水外侧地沟开槽、砌筑、装饰。

12、竣工前楼内垃圾清理。

13、二次结构的机械设施(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设备、所有辅助材料和三级电箱以下的配电箱、电缆、电线、手提工具等。(甲方只提供龙门架、脚手架、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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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箱以上的配电箱、临时用水、用电和二次结构、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3.2.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四条:合同单价的确定和工程款的支付

4.3承包施工单价的确定:

4.3.1包清工合同单价为: 元/㎡,按乙方所施工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方式为:实际总工程款=建筑面积*单价。本合同单价为一次性报价。

币)。最终结算按乙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算。

4.3.2.暂定为 元(人民币), 大写: 元。

4.3.3本价款包涵了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单价。最终结算时按乙方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在施工期间如有设计变更,变更后的单价也依据本合同单价执行。

4.3.4.现场零星工程和点工必须在当天完善;且零星工程和点工单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施工员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否则一律作废。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及都江堰市优良工程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5.2.由乙方承包的工程,其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质量未达到标准或因乙方对其它工程的影响而导致整体工程未能达到标准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于其它分项工程的原因而导致整体工程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时,其责任乙方不承担。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乙方每次领取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是合同签订法人,否则一律不予以支付。

6.2.双方约定;乙方进场施工必须自备两个月的生活费及其他所有辅材费。

6.3.60个工作日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的60%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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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经都江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现场监理公司、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95%。

6.5.剩余5%工程款6个月后,(注:如6个月维修期内乙方不安排维修人员及时维修,甲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施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付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大写: 元整。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七条:产品保护和维修要求:

7.1.本工程的保修期从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交付使用甲方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6个月。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及问题,乙方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前来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修理,修理费从保留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7.2.在施工过程中、交付使用前,乙方在合同内必须做好产品保护。如在交付使用前存在产品损坏、污染等均有乙方负责维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8.0.甲方施工现场施工员 联系电话: 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协调等各项工作。

8.1.按照施工实际需要甲方提供职工临时宿舍、临时用水、用电。

8.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复印件和技术交底。

8.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及行政管理事务。

8.4.甲方负责组织分项工程计量验收工作。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9.0.乙方进场施工时配备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并且积极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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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材料因保管不当、加工、制作不合理;造成的返工和浪费材料,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9.2.根据本合同协议条款严格按照图纸、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约定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并按期完成全部承包施工内容。

9.3.应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在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否则将不予以计量。

9.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让或分包。如果乙方违反此规定,将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

9.5.乙方在进场后不得以甲方的名誉承览其他工程项目,如若违反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本合同工程5%的违约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9.6.乙方所派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跟踪管理、协调各项工作。如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将按合同约定给于乙方每次500元/的经济处罚。(注:并且每天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各项工作)。

9.7.二次结构的机械设施(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拌机)、设备、所有辅助材料和三级电箱以下的配电箱、电缆、电线、手提工具等。(甲方只提供龙门架、脚手架、二级电箱以上的配电箱、临时用水、用电和二次结构、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

9.7.施工工具及机械设备的配备、维修、保管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材料供应、管理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0.1.乙方应按照施工计划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材料用量计划。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材料计划,影响工程进度均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0.2.乙方所施工的区域,料具堆放、存放要整齐,每个班次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区域必须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和标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浪费材料,甲方将视情节的大小,予以罚款处理。

10.3.乙方必须对自身的产品及施工、技术、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实行全面负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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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乙方应保障甲方不受由于本工程施工而造成的如下损失和索赔:(1)任何人身伤亡,(2)任何人身财产的损失或损坏;(3)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及费用。

10.5.乙方应严格遵从甲方关于要求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规定和对文明施工的其它要求。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理及处理,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区域,堆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的生活设施应保持整洁和卫生。

10.6.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图纸复印件一套。乙方根据需要时自行复印。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

12.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使用后自行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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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合同书

关中监狱筹建处

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陕西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关中监狱筹建处工程项目部

承包单位(乙方):南通茂盛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建处工程的结构主体劳务施工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陕西省关中监狱筹建处(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 工程地点:咸阳市渭城西路

三、 结构形式: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地上四层

四、 承包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的砖混结构砌体、内粉,砖结构的模板安装、钢筋制作安装、砖浇筑,室内楼地面及室外散水坡。

(一)、结构主体施工:

电垫层及其以上结构主体工程中的钢筋、模板、砼、砖砌体、预制构件、圈(过)梁、构造柱、外架的施工,以及主体施工用的木工棚和钢筋棚的搭设、“四口”防护和现场内道路硬化、现场文明氛围布设的施工内容,不包括土方。具体分项内容如下:

1、 钢筋工程:

主体结构全部钢筋的提料、制作、水平、垂直连接。另外包括:

(1)、钢筋制作设备的就位、操作、保养、工作台制作安装和布置。

(2)、主材场内倒运、归堆码垛、调直整理、原材料标识。

(3)、钢筋翻样并接受甲方检查、校对,按甲方主管人员的配

料审批单加工制作并验收。逐日向甲方报送日配料统计报表。做好半成品、成品分类归堆标识工作。

(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材料的现场水平、垂直运输及工作面上的水平运输。并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堆放整齐。钢筋加工场地及工作面应保持工完场清和做好随干随清。

(5)、钢筋闪光对焊、电弧焊、钢筋短料接长对焊,钢筋安装绑扎,试件取样、钢材除锈(不含旧钢材)、余料回收加工再利用,废料归堆交接。

(6)、设计洞口和施工预留洞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处的制、绑、焊。

(7)、钢筋分项中的所有附件(马蹬筋、梯子筋、剪力墙加固筋)的制作、工作面的成品保护、钢筋保护、浇注砼时钢筋保护用工。

(8)、乙方应做好各工序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的验收。

(9)、为保证钢筋不移位等采取的质量保证用工。

2、模板工程:

提供模板搭设方案、现浇构件、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工作内容,还包括以下内容:

(1) 配制模板用原材料、方木刨成统一尺寸、设施料现场码垛归整,

现场水平垂直运输。工完后清理至施工场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2) 模板成品的保护、拆除、清理、刷大板油、归整,预留洞的模

板制作、安装、拆除、除水电暖通外的所有预留洞、预埋件及铁件的制作安放。

(3) 工作面、楼层及模板堆置场地的清理、模板、架杆、扣件等附

件的整理归堆、模板的清理,封顶后的木方,模板必须分类、无钉子码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3、 混凝土工程:

图纸设计及变更中包括的主体结构全部砼构件中砼的接料、现场运输、浇捣、成型、抹面、养护、成品养护,还包括:

(1)、机械的就位和操作。

(2)、砼的接料和上道工序的产品的保护、混凝土表面搽粉。

(3)、工作面清理、散落砼的及时归堆和利用、砂浆清理、垃圾归堆,并及时清运场内垃圾到指定场所。

(4)、输送砼场地的清理,砼输送通道的搭设、拆除,泵管施工及泵管安装、拆除、清洗、保温、堵管时疏通。泵管拆除后刷油归堆码放。

(5)、螺杆洞的砂浆修补、割止水螺杆,根部打磨和修补。

(6)、冬季砼保温 、覆盖、封堵窗口,煤炉室内加热(不含煤)。

4、砌砖工程:

(1)、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浪费砂浆,每处处罚300-500元。

(2)、砌筑砌体时,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空心砖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得超过2米。

(3)、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设置拉结筋,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4)、各楼层的围护栏杆应随砌筑工作的进行逐步拆除,做好施工衔接,不得过早拆除。施工过程中尤其是临边墙体砌筑时应注意杜绝材料坠落的情况发生。

(5)、材料进场后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要求堆放整齐,派专人进行定期的碎屑清扫。各楼层材料临时堆码处也必须摆放整齐,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场清。

5、外架及防护工程须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工地验收要求搭设。

乙方负责结构主体施工外架的搭设、刷油漆(不含油漆)、挂设安全网和密目网(安全网和密目网有甲方提供),铺设外脚手架板,制作和安装踢脚板。主体施工外架拆除的约定:若外架使用挑架方案,乙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挑架上翻中的拆除。

6、搭设“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按甲方要求搭设钢筋棚和木工棚。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

7、施工现场内按省级文明工地的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专人专职打扫卫生,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搞好场容场貌。

8、其他:

(1)、主体结构工程用的施工周转工具及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卸车、倒车、分类堆放、整理、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标识挂牌,挂牌

由乙方制作。

(2)、乙方无偿完成的内容:基础筏板外围四周砖胎膜、抹灰、塔吊基础和施工电梯基础砼浇筑施工、塔吊基础上的四周砖围体、施工场内的混凝土地面硬化。

9、配合管理工作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名单,经甲方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管理人员。向甲方按月提供劳动力计划及劳务人员名单。教育职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2)、参与施工方案讨论、按甲方要求编制主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审核,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监督,接受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安全及文明管理要求。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碰头会及专题 讨论会等各种会议和劳动竞赛、质量评比等活动。

(3)、接受甲方的各种技术、安全交底和进场教育。

(4)、施工班组必须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按要求做好挂牌作业。

(5)、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计划施工,并完成班组c级自检,上报甲方申请甲方b级验收评定。接受甲方对已完项目的质量评定。

(6)、乙方负责完成各项施工产品的安全措施,包括人行道、保护盒、箱的安装。

(二)、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仅限于钢材、混凝土、架管、扣件、模板等周转主材,其余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的辅材包括但不仅限于:

铁丝、钉子、扎丝、铁锨、镐、锤、雨衣、雨鞋、刮尺、小线坠、小锤、梅花扳手、榔头、斧头、手电筒、扳手、钢筋扎钩、雨披、各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靠尺、手提电锯、手提电刨、手提压刨、手提吹风机、钢筋剪刀、铁抹子、木抹子、灰桶。

(三)、除塔吊、施工电梯、砼输送设备、二级配电箱以上设施由甲方提供外,其他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钢筋机械(调直机、弯曲机、切断机、电焊机及焊把线、对焊机等);木工机械(电刨、电锯、平刨、压刨、电焊机等);砼机械(消音振动器等);甲方负责将电源接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外至乙方自备机械之间所用的小配电箱、电缆、开关等有乙方自备。

五、乙方承包的单价及劳务费结算办法

(一)、按乙方施工的结构面积平方米包干单价形式计算工程量。基础和正负零以上面积结算的劳务费单价按 元/平方米结算。

(二)、乙方工程量面积的结算办法:按各楼层的实际施工面积之和计算工程量。但对各楼层所有的悬挑砼构件按各个悬挑砼构件的实际投影面计算工程量。

(三)、对于屋面花架、花架梁、砼女儿墙的砼构件(含钢筋制作、模板制作安装、砼浇筑)按楼层面的一半面积计算。

(四)、乙方劳务价格的确定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即使遇到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政府的调价政策等因素,甲方亦不予以考虑调价。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垫资至 二 层 后甲方开始第一次付款,第一次按乙方以完工程总量的 60 ℅ 付款,以后每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形象进度款的60 ℅(春节前按已完工作量的80℅计算)其余工程款待主体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七、工期

(一)、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

(二)、总日历天数: 天。该工期已考虑目前现有施工条件及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要求。

(三)、工期顺延条件:

1、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影响(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和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较大设计变更引起的主导工序停滞在24小时以上者。

3、因甲方材料、设备供应、大型设备故障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以上的工期影响。

4、连续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以上或其他非自然影响。

若工期发生顺延情况,按以上条件累计在2日以上的,乙方须向甲方申请办理顺延手续。

(四)、乙方必须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每周、月下达的施工计划任务,每拖延一天,甲方处以2000元罚款。

八、甲方义务

(一)、根据施工图和相关施工文件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

(二)、负责施工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考核。

(三)、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对其进行守法、安全、消防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前必须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贰套。

(五)、安排乙方施工任务,做好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

(六)、甲方提供现场所用塔吊、施工电梯、输送泵,并负责提供塔吊指挥人员。

(七)、甲方派一专人负责楼层放大线工作,乙方专人予以配合。

九、乙方义务

(一)、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对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及噪音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名单、资质证件,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三)、甲方只就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方面进行指导和协助。

(四)、乙方对派用人员必须认真审查身份证及上岗证等证件、政治素质及身体素质过硬,技术水平高。工人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乙方人员须持甲方核发的“出入证”,进行人员登记。

(五)、家属、小孩和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严禁使用童工、年

龄偏大及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六)、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坚守工地,有事离开12小时以上者,需向甲方请假,否则每缺岗12小时对乙方罚款300元;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调动管理人员的,每人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施工队伍临时整理,但不得影响甲方的生产任务。

(七)、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制定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变施工。

(八)、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九)、乙方按规定自行办理所属务工人员的暂住证、健康证、婚育证明等、甲方可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制定分层、分段进度计划,施工月进度计划及机械三钢使用量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改变施工方案和降低质量标准。当日任务必须当日完成。

(十一)、作出钢筋配料单和模板拼排图,提前三天交甲方专业工长审核,安排专人放小线。

(十二)、模板安装时确保安全稳定,几何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十三)、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文明施工检查,质量、安全检查评定。

(十四)、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防护要求,做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十五)、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定期为其队伍中的从事有毒、有害等职业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职业病检查,其他人员按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检查费、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咸阳市“创卫”的有关要求。否则,在有关检查中不合格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十七)、乙方应确保在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满足甲方和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如受到甲方通报批评的,一次罚乙方500元。

十、质量等级:主体结构达到合格标准

混凝土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若达不到,对此所采取的返工费用和采取的措施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必须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所浪费的工料均由乙方负责,并视情况予以处罚。

十一、质量要求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国家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委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发的

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二)、对于隐蔽工程的处理,乙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做好书面记录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对隐蔽工程一次性达不到合格标准或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工到合格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分部分项验收,乙方应做好自检工作,并提前三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到场进行验收,乙方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处理意见,征得认可后方可自行处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对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甲方要求限时整改,并承担整改及返工的全部费用。特殊分项工程无法返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对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施工班组、个人,甲方有权清退出场,乙方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接受处罚。

(四)、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接受甲方的奖励和处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应有专职质量员做好跟踪检查监督、指导工作。自觉诚恳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及时纠正指出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

(五)、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为依据,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乙方若发生质量事故,自行承担返工及材料、机械费,甲方每次罚款1000元,并张榜公布予以曝光。

(七)、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不合格项目,必须立即进行返工,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按国家技术管理制度填报工程所需的各种质量、进度报表,每月10日前报甲方审查,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组织部分。

(九)、乙方必须提前十四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钢筋制作料单和模板配板及支撑方案,经甲方专业人员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造成的浪费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应接受甲方验收。

十二、文明施工要求

(一)、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省级文明工地验收规范要求完成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文明工地建设的全部工作。

(二)、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符合省级文明工地要求:

1、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2、施工安全达标;

3、工程质量创优;

4、办公生活设施整洁;

5、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

(三)创建文明工地所需的安全通道、外架搭设及挂网、现场标牌制作及安装、花草搬运及布置工作由乙方负责实施完成。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四)、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参加人员的服装、安全帽、上岗证统一。生活区宿舍、食堂、浴室、厕所时时保持干净、整洁和卫生。

(五)、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定点堆放;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打扫及时。

十三、安全管理要求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做到安全生产五无事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危险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做好各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进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危险作业不佩戴安全带者一人一次罚款200元。

(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不发生任何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对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

(五)、对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双方应由主管部门或指定负责人做好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查。

(六)、乙方应在承包工程所在地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其费用由乙

方自行解决;若乙方没有给本工地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有权办理,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七)、乙方应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工作。班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工作面应先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对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作业部位,乙方应及时排除整改。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合格料具。

(八)、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接受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随时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加工机械、机具应由专人操作,人员名单报送甲方批准。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被主管部门查出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四、材料管理

(一)、乙方必须提前14天提出钢材需求计划,须提前7天提出主体施工所需的其他各种材料及周转料具的需求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导致的工期延误有乙方负责。乙方所提的周转料具及材料数量不确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周转料具进场闲置超过7天的,从第8天起租赁费用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将设施料、配件、工具及其他施工用具运至施工现场,乙方应爱护并节约使用,若有人为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对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对其处以所浪费材料价值5-10倍的罚款。对于甲方提供的小型钢化周转材料(如扣件、U型卡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凡发现现场使用的材料没有及时清理归库的,甲方对乙方处以相当于材料价值3倍的罚款。若在土中或垃圾堆中发现扣件、U

型卡或小型钢化周转材料的,按材料原值的10倍对乙方处以罚款。在现场一旦发现乙方人员在出现场大门时有偷窃行为,甲方对乙方处以所偷盗材料总价款100倍的罚款。乙方不负责领用钢化材料,也不负责对其数量短缺的赔偿责任。

(三)、如乙方乱据模板、木材一次,每次处以所用木材价格的5倍处罚。

十五、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

(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坚决服从甲方管理,听从指挥,决不允许发生冲突,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二)、乙方人员严禁的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域发生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闹事、嫖宿等行为,违者除送公安机关处理外,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三)、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现场文明公约,使用文明语言,搞好环境卫生、宿舍和个人卫生。文明工地检查时,对环境卫生和宿舍卫生差的个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四)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每人两套,床上用品必须统一,费用由乙方承担。文明工地验收时不按此标准办理者,每人罚款100元。

(五)、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卫生,安排专人打扫,确保干净整洁。

(六)、浇筑令下达、商品砼已到场,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每拖延一小时,甲方罚乙方500元,造成整车砼报废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由甲方处以罚款。

十六、甲方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失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时,应在结算前通知乙方。 十七、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在进行分包、转包;施工中不得发生严重减员、质量不合格又不认真整改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在20天(含)以上者,一旦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所有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索赔。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的5日后仍未进场,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索赔。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允许而私自停工,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的,甲方对乙方处以500—2000元/天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所干工程量不予结算,并有权索赔。

(四)、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节约料具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并对所干工程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完成的项目乙方没有人力完成的,甲方可安排其他队伍完成,按市场价格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出现停工、罢工等情况,或出现乙方员工举报拖欠工资事件的,有乙方

承担责任,并由甲方对其处以每次1000-2000元罚款。

十八、关于履约保证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因乙方原因中途导致解除合同的,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 万元。

十九、附则

(一)、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必须公示,公示后方可生效。

(二)、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另行协商,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结清工程款后自动生效。

二十、补充

(一) 、现场文明施工

1、 凡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一律到项目部安全科登记,并服从安全

员安排时间进行三级教育。

2、 凡进场人员不登记者一律不得在工地留置。

3、 保持施工区域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周转材料堆放整齐。

4、 原材料进场必须由负责人指定堆放,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

5、 生活区环境必须整洁,宿舍打扫干净,被子衣服叠放、不得脏

乱差。

以上5项必须服从,如有不听从安排的,项目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0-200元,罚款直接进入财务,在生活费发放时扣除,

(二)、现场施工

1、 分包队伍必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放线员负责施工,项目部

提供大线。

2、 分包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安排的进度计划安排,配备足够的施

工员,不得拖延工程进度。

以上2项如不能配备管理人员及足够的施工人员,项目部有权对分包单位处罚500-2000元/天,并报请公司协助处理。

(三)、质量要求:

1、 现场施工放线专人负责,轴线偏移、高程误差,不得超出

规范要求。

2、 现浇砼质量必须满足要求,如有跑模、蜂窝、麻面、空洞

等情况处罚50-200元/处,情节严重处500-1000元/处。

3、 砌体墙面必须垂直平整,水平灰缝等必须符合要求,对不

满足要求的一律返工,并计算材料价格,每处罚款200元-500元不等。

4、 模板安装必须按轴线定位,高程符合图纸要求,对不符合

要求的一律返工,材料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以上事项由项目部出具罚款单和材料损失费,在当月生活

费中扣除。

(四)、周转材料:

1、 进场钢管、扣件堆放在指定地点,钢管使用不得随意切割。

2、 进场模板在配制时必须有翻样单,有计划使用,不得随意切

割大模板和木方,对乱锯模板、木方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材料的5-10倍处罚。

3、 进场钢筋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严格按配料单配制,材料对

焊后分散利用,不得集中使用,更不能不用,对乱配乱用现象,现场剩余材料部归堆现象将处罚。

以上3项由项目部出具罚款单和材料损失,报财务入账。

(五)、安全措施:

1、 分包队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

安全三宝,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对不听教育的施工人员必须清场。

2、 现场管理按处罚条例执行《详见附页》。

(六)、乙方职责:

1、 现场不设大食堂急职工宿舍,乙方自行安排。

2、 钢筋不考虑外加工,均在内场设加工棚。

3、 施工中所用的各种小型机具甲方均不考虑(对焊机、弯曲机、

调直机、圆盘锯、震动器),乙方自备,甲方负责总箱到位。

4、 现场乙方必须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放线员、兼

职安全员。 。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年 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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