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东莞市誉来实业有限公司的 35%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 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权对价,导致股权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权益,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权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

年 月

受让方: 年 月 日 日

 

第二篇:关于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书

----------------------------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经过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股权比例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后,甲方不再持有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xx年9月30日,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87,088,015.29元,净资产85,851,318.32元,20xx年3-9月实现营业收入1,942,573.89元,净利润-148,681.68元。

以20xx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确认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

87,117,447.75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确定,甲方以评估值即87,117,447.75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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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宏达科创中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将转让价款的30%支付给甲方;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剩余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保证不存在有向乙方隐瞒的重大事项:诸如诉讼、仲裁、抵押,或有损于股权完整性的情况;

二、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定后按照本协议第三条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商业资料严格保密。

第五条 费用

在本协议涉及洽谈、准备、签署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双方中有任何一方违约又不能在对方要求纠正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则对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切实履行,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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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变更或补充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同意的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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