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通知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切实抓好公司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具体如下:

主  任:朱元刚

副主任:李若伟、杨孔财

委  员:黄萍、龚龙、戴发佺、吴茂沅、王学刚、韩洪城、黄坤、庄睿、洪春燕、李娟、岑飞、祁涛、杨其峰、陈小宁、张来、陈财棋、林湘勇、杨益、邓明贵

特此通知

                   

福建中驰汽车有限公司

       综合部

                    二○##年四月八日

 

第二篇:关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职责的通知

山西华润新桃园煤矿文件

新桃园煤矿关于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的

决 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以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预防和控制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文件精神和太原市局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明确职业危害危害防治工作职责,特成立新桃园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

新桃园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

(一)新桃园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

主 任:刘启程

副主任: 弓永明 武保忠 刘祥 翟振波 王光武

成 员:鲍彦君 赵永诚 亮 左宏烈 毕有瑞

郝天亮 蒋 宏 徐 静 杨俊亮 尹代军

(二)职业危害防治领导职责

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新桃园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

3、建立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4、建立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5、建立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6、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防治经费落实。配备专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人员,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测。

7、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委托在省厅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将其结果向从业人员发布。同时向市煤炭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报告。

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按照古煤字?2012?3号文件要求做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11、根据“三同时”原则,新桃园煤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2、按照并煤人发?2011?122号文件要求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13、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14、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工,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山西华润新桃园煤矿

20xx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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