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内容

山东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内容

一、强制性地方标准的编写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简况。

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写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3.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4.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5.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6.强制的理由,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

7.贯彻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及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要和该标准涉及的产品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准的实施日期的建议。

8.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9.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二、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可参照编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