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

催 告 函 致 先生/女士:

就你方购买我方名下的坐落于新余市北侧,仙湖一品室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之事宜,我方与贵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仙湖一品认购合同书》(以下称“该协议”),在该协议中贵方、我方对该房地产的买卖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且贵方已经支付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作为贵方与我方履行该协议的担保。 依据贵、我双方的约定,贵方最迟应当于 年 月 日前与我方签订《新余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然而,贵方在上述期限内并未与我方签订《新余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致使该房地产买卖交易至今无法正常进行。 为此我方再次郑重催告贵方:务必于月时前前往我方 仙湖一品 营销中心(地址: 仙女湖大道北侧 电话:人:)(就该房地产与我方按照该协议约定的买卖条件签订《新余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并采取积极配合态度,继续进行交易。我方给予贵方上述宽限,并不代表我方放弃解除该协议并追究贵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而仅仅是我方给予贵方的一个履约机会,若贵方仍不配合,我方将按照与贵方签订的仙湖一品认购合同书履行。同时没收贵方已支付的定金共计人民币写

本催告函一式两份,我方留存一份,寄送贵方一份。 谢谢合作!

催告人:

2012 年 月 日

 

第二篇:催告函

催告函

致: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X年贵公司与我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贵公司在交房时保证包括水电、煤层气设施、热力设施等在内的各项基本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达到相应的使用条件,故该项设施费用应包含在房款内。并且贵公司于XXXX年X月X日退予买受人暖气管道费2880元,用以冲抵买受人地下室款,该事实表明:贵公司承认不应向买受人收取管道暖气费。但随后贵公司却以买受人未缴纳暖气管道费的名义,分别于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将买受人房屋内的暖气、电切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加之,贵公司性质属于私营的法人单位,其经营权限并不涉及暖气、电力等供应管理,而贵公司无权擅自断气、断电。

望贵公司于XXXX年X月XX日前,主动纠正不当行为,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停止越权侵害行为,逾期未履行,我将依法提起诉讼并要求贵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买受人: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起诉书

原告:XXX,X,汉族,年 月 日 生,籍贯 ,住址

被告:XX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原告XXXX与被告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处房屋,被告在交房时应保证包括水电、煤层气设施、热力设施等在内的各项基本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达到相应的使用条件,即意味着该项设施费用应包含在房款内。但X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日被告却以原告未缴纳暖气管道费为名义,分别将原告房屋内的暖气、电流切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告将原告的暖气、电切断的行为超出其经营范围,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该行为已构成违约。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支持!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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