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1月12日在永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蓟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把执法办案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手段,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

(一)切实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95人,起诉2770人。其中,批捕恶势力团伙犯罪嫌疑人126人,起诉113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773人,起诉692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1081人,起诉1071人;批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119人,起诉107人。以何永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稳定,检察机关及时批捕8人,起诉7人。以杨金凤为首的传销组织从广西转入我市开展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1800余万元,市院提前介入,批捕37人。市院被评为全市“打黑除恶先进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二)切实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坚持反腐败总体格局,切实履行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以强劲的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4件93人,侦结77件97人(含积案),起诉39件47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件44人,侦查终结33件50人,起诉18件27人。一是努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发挥市院龙头和攻坚作用,整合全市侦查力量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立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1件,比上年上升34.3 %,其中50万至100万元8件,100万元以上6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起诉4人。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陈兴吾(正处级)受贿45万余元,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原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献云受贿39万余元、挪用公款350万元,原市水利局副局长李勇清在任道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受贿78万余元,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双牌县财政局原局长谢交亮贪污160余万元、受贿79万余元、挪用公款100余万元,被立案查处。二是严肃查办直接损害群众利

益的案件。查办涉及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案件9件16人,涉及征地拆迁资金案件22件27人,涉及农机具补贴资金案件4件4人,涉及劳动、养老保险资金案件7件12人。双牌县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原主任何林涛等三人共同挪用社保资金25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三是认真查办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对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查处19件28人。零陵区邮政局分管及负责枪支管理工作的刘林虎等3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局职工朱军违规领取枪支,实施震惊全国的“6·1”枪击案,零陵区院于案发当天即对三人立案,7月1日侦查终结移送省院指定异地管辖审查起诉。四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探索“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结合办案提出预防建议76份,开展预防调查18项,在重点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和教育领域开展重点预防6件,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02次。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数据库的录入和管理,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45次。

(三)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全面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和群众合法权益。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件27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1件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审查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捕83人、追诉2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547人,不诉3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54件次,已纠正152件次。江华县院在审查赵玮抢劫团伙案时,追捕团伙成员10人,其中二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市院在审查周佳成、李贻龙抢劫案时,追诉故意杀人罪名,二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9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法院审结28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4件。积极推进量刑建议改革,将量刑过程纳入诉讼监督范围,自8月份全面推行以来共对305起案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受理不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126件,审查后立案56件,向中级法院提出抗诉8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注重定纷止争,对正确的裁判耐心释法说理,息诉服判62件;对存在调解可能的努力调解促和,达成执行和解17件。拓宽监督领域,对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4件,督促当事人起诉5件。道县院督促县民政局对万某交通肇事致流浪人员死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该案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重点掌握罪犯考核奖励的真实性,据此建议不予减刑13人,不予假释16人,均被采纳。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起诉监狱、看守所再犯罪案件5件5人。向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80件次,已纠正落实77件次。坚持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相结合,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0人。永州监狱服刑人员苏江洪为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行贿80余万元,检察机关立案查处3人。市院对市看守所杨明脱逃事件进行深入调查,立案2人。

二、以社会矛盾化解为核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重中之重,在执法办案中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调处矛盾。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按照“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对符合从宽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强逮捕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对虽构成犯罪但可以不逮捕、不起诉的,决定不予逮捕 248人,不起诉402人。探索和完善刑事和解机制,冷水滩、道县等7个基层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检调对接。全市和解轻微刑事案件176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依法慎重处理案件,有效化解矛盾。在全省率先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办法》,把预防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作为执法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对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认真开展办案风险评估,依法慎重处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某保险公司职工李志勇等人虚设险种、私印保单、私卖保险,被骗群众达1200余人,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在依法批捕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市院建议有关部门启动维稳应急预案,保护投保人合法利益,维护公司信誉,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切实解决矛盾。坚持下访巡访、预约接访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开通12309举报电话,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3件次,全部按程序分流处理。零陵、东安、新田等7个基层院信访接待室通过“省级文明接待室”验收,市院、祁阳县院信访接待室通过“全国文明接待室”验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42件信访积案,逐案制定解决方案,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已息诉息访41件。全市检察机关实现零涉检进京上访,其中蓝山、双牌等6个基层院实现零涉检赴省上访。坚持有错必纠,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2件,改变原处理决定2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8件。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源头防范矛盾。一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对学校、幼儿园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态,就假币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政法干警犯罪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17次,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对策。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重点工程活动,市院深入零陵区芝麻坪社区开展检民恳谈、矛盾排查等系列活动,冷水滩区院建立乡镇巡回检察室,江华县院开展“学瑶语、进瑶寨、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均取得积极效果。二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批捕37人,起诉32人。配备网络舆情监测员,密切关注涉检舆情。重视利用网络开展宣传,在网络媒体发表宣传通讯稿件267篇。三是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冷水滩、零陵区院对监外执行罪犯建立检察台账,祁阳县院在各乡镇聘请群众监督员,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与妇联、共青团、学校等密切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吴某(12岁)等6名未成年人将二名初中女生强行劫持出校,殴打逼迫至宾馆卖淫(未遂)。市院在依法办理该案的同时,与市妇联、关协共同就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向市委作出专题报告,并向当地综治委发出检察建议,引起高度重视。

三、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推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和保障,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整体形象。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党的建设推进队伍建设,市院连续两年被市直工委评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做出公开承诺,确定创优目标,部门对个人实行一月一点评,单位对部门实行一季一点评,有效激发争先创优热情。零陵区院蒋冬林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宁远县院蒋晓勇被评为第六届“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祁阳县院公诉科被评为省“青年文明号”,新田县院反贪局、零陵区院政治部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单

位”,江华县院卿东江、道县院赵太华、冷水滩区院刘汉红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市院4个党支部被评为“学习型党支部”。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采取主题报告、座谈交流、检察官宣誓等形式,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市院、零陵区院、东安县院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全市检察机关有市级文明单位5个,省级文明单位4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查处违纪检察人员3人。

(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选派26名班子成员和120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检院和省院举办的正规化岗位培训,组织82名干警参加晋升高级检察官网络培训,对15名新任检察官进行任职资格培训。19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开展“读书月活动”,市院投入七万元建成图书室。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竞赛、岗位成才活动,市院侦查部门抽调基层院干警参与查办大要案件进行实战练兵,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利用内网和视频系统每月确定主题开展专题讲座或研讨,司法警察部门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有效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按照“把自身监督与法律监督放到同等地位”的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干警规范执法。重点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初查、立案报上级院备案和撤案、不起诉报上级院批准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共录制DVD数据光盘2472张,累计时间8000多小时;认真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规定,逮捕率比上年下降12%,对侦查权的制约作用初步显现。市院加强了以案件督办督查、案件评查和效能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管理,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质量经省院考评达到优秀等级。

四、以“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理念为指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9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13次,走访人大代表323 人次。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执行及整改情况,向市人大代表致函报告工作2次,按期办结市人大代表议案1件、市人大转办督办案件10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的规定》,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检察委员会,参与研究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市院向市政协委员致函报告工作2次。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对不起诉、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7件不服逮捕及拟不诉、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力度与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惩

治犯罪、化解矛盾与构建平安永州、和谐永州的要求还有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亟需在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诉讼监督工作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民事审判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监督水平不够高,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二是队伍的素质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高层次、领军型、骨干型人才严重不足;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强,不能完全适应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检察官职业道德、队伍纪律作风仍需加强,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行为仍有发生。三是基层基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队伍、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尽完善,基层检察院发展还不均衡。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主题和建设“五个永州”目标,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治安大局稳定。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着力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

三、更加注重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着力保障民生。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努力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和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努力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五、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严重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依法及时取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办理不服二审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实现同步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及时调查核实司法人员渎职行为,严肃

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六、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坚决执行“四个一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深入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继续试行开展巡回检察、派出检察室工作,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乡镇基层。

七、更加注重加强内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开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短信联络平台,更加快捷地报告检察工作最新动态。创新推进检务公开,建立案件查询系统,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和监督程序,基层院提交监督的案件统一由市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完善案件评查办法,根据案件质量优劣评定不同等次,记入干警执法绩效档案,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永州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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