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

20xx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

为科学准确地考核各单位、各科室(含森防站、气象站、变电站、旅行社、板厂、物资经销公司,以下简称科室)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考核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结合全场重点工作,特制定20xx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继续实施“生态立场、营林强场、产业富场、人才兴场、文化靓场”战略,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兴林、强场、富民为目标,有效运用目标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评价各单位、各科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为今后我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基本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群众公认。

二、对领导班子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目标、业务职能目标、工作创新情况、完成总场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等内容。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按照工作性质不同,考核各单位、各科室具体分类如下:

1.林场类:大唤起林场、第三乡林场、阴河林场、北曼甸林场、千层板林场、三道河口林场等。

2.总场职能科室类:机关科室(含森防站、气象站、变电站、 - 1 -

旅行社、板厂、物资经销公司)。

3.企业管理类:森林旅游开发公司、电讯管理站、市政管理服务站、塞罕坝宾馆、兴塞物业公司。

(三)考核目标及目标分值

(1)党建工作目标25分,以签订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2)业务职能考核目标55分,以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下达的业务职能考核目标为准。

(3)民主测评10分。

(4)党委集体评议10分。

(5)创新性工作目标。年终根据情况考核组集体评议,视成效奖励1-5分。

(6)否决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7)总场按上级要求组织的重大政治活动。临时列入考核范围并确定分值。

(8)总场临时交办的任务,视完成情况列年终入考核范围,由总场党委评议,完成不加分,没完成的视情况减1—5分。

(四)考核目标及具体评分办法

落实20xx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业务职能考核目标》。

(五)考核档次标准

考核档次为“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档次。

实绩突出基本标准:

1.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的;

2.班子团结协调,干部精神状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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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公认程度高。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总平均分在91分以上的。

实绩比较突出标准:除实绩突出、一般、较差外,其他为实绩比较突出档次。

实绩一般标准:经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一般档次。

1.考核总分在85—80分的;

2.班子存在一定问题,整体作用发挥一般;

3.职工公认程度一般。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总平均分在71分—80分之间的。

实绩较差标准: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较差档次。

1.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下的。

2.班子不团结,问题较多,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差;

3.职工公认程度低。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总平均分在70分以下的,且存在突出问题。

4.年内主要工作有失误,出现否决指标的。

(六)考核方法

1.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定量目标依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业务职能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予以认定,对定性目标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评定。

2.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半年和年终都进行民主测评,对各单位的共性目标以及年终难以考核的职能业务目标,进行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评分或半年进行考核。

3.综合考核和职能科室考核相结合,检查个人综合情况与考 - 3 -

核单位或科室相结合。考核组根据业务职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职能科室共同确认结果,将考核结果统一汇总,经济指标以总场年终预审的结果为准。对各单位和各科室干部职工的出勤、工作纪律、卫生、工作(包括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其结果与所在单位及科室考核成绩挂钩。

4.上、下测评相结合。党委对各单位和各科室进行测评,各单位除在本单位职工大会述职测评外还要在总场述职大会进行测评。各科室除在总场述职大会进行述职测评外,还要在各基层单位进行测评。

5.测评实行量化,实绩突出为91分以上,实绩比较突出为81—90分,实绩一般为71—80分,实绩较差为70—60分;测评不允许打60分以下。

(七)考核计分

1.考核目标实行百分制计分。

2.严格执行各项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的规定。

3.在平时检查和抽查中,发现干部或职工有违反总场纪律及各项规定的,除给个人考核减分外,还给其所在单位或科室酌情减分。

4.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或工作有明显失误的,可临时加减分。加减分值由考核组商定,由总场党委批准后实施。

5. 在半年或年终检查时如发现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不认真检查阅本单位、本科室副科级干部的工作日志,或者评“人情分“,或者给所辖的副科级干部全部评分相同的,考核组视情况给该单位或科室减分。

(八)考核程序

1.听述职报告。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共同组织召开职工大会, - 4 -

参加人员为:股级干部、职工代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退休干部或退休工人代表,参加会议人数不少于按要求到会人数的80%。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代表班子和个人述职。领导班子述职报告内容包括:班子成员分工、发挥领导作用、维护班子团结情况完成总场下达的考核目标和各项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目标是否有创新,完成哪些临时交办的任务,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等。

2.民主测评。除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本单位职工大会分别述职并进行测评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在总场考核述职大会进行述职测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代表本科室在总场述职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测评。各基层单位对各科室也要进行测评。

3.个别座谈。由被考核单位提供参加职工大会人员名单,考核组随机抽选人员座谈,了解有关情况。对科室的考核不进行座谈。

4.检查核实。根据考核任务要求,考核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各种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场务公开等情况和受表彰奖励情况进行核实。职能业务目标数据的核实,由考核组根据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与职能科室共同确认后,根据评分标准确定结果,进行考核记分。

5.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组根据各单位、各科室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目标的情况、民主测评的得分,汇总考核得分,上报总场党委。

6.考核报告。考核组考核结束后,应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写出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2)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的主要特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领导班子德、 - 5 -

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3)民主测评情况。(4)考核组建议,包括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7.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组将考核得分上报总场党委,党委将考核得分和党委集体测评得分一并汇总,然后根据考核汇总结果,研究确定单位或科室考核档次。

(九)几点说明

1.领导班子出现明显不团结,存在突出问题的,下调一个档次。

2.领导班子出现工作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下调一个档次。

3.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下调一个档次。

4.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下调一个档次。

三、对领导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个人的内容: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和政治、业务理论学习。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参加集中学习、出席会议、义务劳动、个人办公室卫生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 6 -

(二)考核范围

全场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省森林公安局塞罕坝分局所属的6个派出所所长)

(三)考核档次及评定标准

领导干部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1.副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地通过工作日志把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反应出来;分管的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程度高。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能够通过工作日志把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反应出来。

(3)基本合格:政策水平较低,组织纪律观念较淡薄,不能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因工作一时失误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日志不能反应所做的工作;群众公认程度一般。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群众公认度低。

受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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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述职报告。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共同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参加人员为:股级干部、职工代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退休干部或退休工人代表,参加会议人数不少于按要求到会人数的80%。领导班子党政负责人除在大会上代表班子述职述廉外,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在述职大会上述职述廉。

2.民主测评。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除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测评外,党委还要进行评议。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有总场机关全体人员、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参加的测评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测评。

总场职能科室类的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有总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的测评大会上述职测评。

对干部的考核,根据平时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现进行定量测评,计算测评分时,30人以下的单位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30人以上的单位去掉三个最高分和三个最低分。测评实行量化,优秀为91分以上,合格为81—90分,基本合格为71—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3.个别座谈。由被考核单位提供参加职工大会人员名单,考核组随机抽选人员座谈,了解有关情况。

4.检查核实评分。根据考核任务要求,考核组通过检查集中学习出勤、会议出勤、参加义务劳动、平时遵守工作纪律、办公室卫生等情况进行核实评分。

(1)集中学习出勤及学习笔记。总场机关科级干部的考核评主要依据机关总支平时记录在案的集中学习出勤记录和年终检查学习笔记情况评分;各单位科级干部的考评主要依据各单位提供的集中学习签到表和检查学习笔记情况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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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出勤。总场机关科级干部的考核评主要依据总场办公室统计的指纹机出勤记录统计和评分,各单位科级干部的考评主要依据各单位提供的指纹机签到的原始记录和个人工作日志评分。

(3)参加义务劳动。主要依据参加义务劳动的原始记录评分。

(4)平时工作纪律。依据平时抽查的遵守纪律在案记录情况,平时网络监测到的上网在案记录情况评分。

(5)环境卫生。依据考核组检查和平时抽查的卫生记录评分。

5.检查核实工作日志。科级干部要认真记工作日志,要通过工作日志来反映本人的工作情况,包括参加集中学习和各种会议的情况。各科室副科级干部的工作日志由本科室主要负责人周阅、月评;各单位副科级干部的工作日志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别周阅、月评;各科室正科级干部的工作日志由总场主管领导周阅、月评;各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工作日志,由总场考核组分别在半年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时结合述职报告进行评分。周阅、月评要有评语、签字和日期,月评还要根据当月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实绩,恰当地评出分数。评分实行量化,优秀为91分以上,合格为81—90分,基本合格为71—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考核组年终依据工作日志的月评分,给被考核干部的该项打分。对不认真检查阅本单位、本科室副科级干部的工作日志,或者评“人情分“、评高分,或者给所辖的副科级干部全部评分相同的,考核组视情况除给该单位或科室减分外,还给该同志个人减分。

6.党委集体测评。

(五)考核目标及目标分值计算

1.集中学习出勤及学习笔记10分。

2.全年平时出勤(8分)、平时工作纪律(7分)、会议出勤(2 - 9 -

分)、参加义务劳动(2分)、环境卫生(1分),总计20分。

2.民主测评40分。

3.工作日志评分20分。

4.党委集体评议和测评10分。

5.总场按上级要求组织的重大政治活动。临时列入考核范围并确定分值。

6.总场临时交办的任务。视完成情况年终列入考核范围,由总场党委领导班子评议,完成不加分,没完成的视情况减1—5分。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1.各单位行政负责任人(场长、经理、站长、厂长)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组对考核干部得分进行排名,根据总场下达的评优比例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总场党委,党委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2.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组对考核干部的得分进行排名,参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情况,根据总场下达的评优比例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总场党委,党委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3. 各科室负责人(含机关正科级干部及确定为科室类的正科级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组对考核干部的得分进行排名,根据总场下达的评优比例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总场党委,党委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4. 各单位副科级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组对考核干部得分按照单位分别进行排名,在征求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总场下达的评优比例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总场党委,党委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5. 各科室副科级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考核组对考核干部得 - 10 -

分进行排名,根据总场下达的评优比例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上报总场党委,党委综合确定考核等次。

6.单位或科室年终考核为实绩突出的,本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场长、经理、站长、场长)原则上考核为优秀;在两个科室兼职或同时在科室及单位兼职的,原则上按考核档次高的科室或单位评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领导班子

1.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执行《总场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被评为实绩突出的单位,年终按正科每人5000元、副科每人3000元的标准奖励班子成员,奖励发放办法由本单位自行制定。被评为实绩突出的科室,年终按正科每人3000元、副科每人2000元的标准奖励科室班子成员,奖励发放办法由本科室自行制定。

2.同时在两个科室任职或同时在科室及单位任职的科级干部,在执行《总场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时,按考核等次高的执行。

3.对实绩较差的单位(科室)领导班子,总场给予通报批评。

(二)领导干部

1.对年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2.年终按干部考核得分分别对科级干部进行排名,排名末位的,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总分排名末位的给予警告,连续三年考核总分排名末位的给予降职,另行安排工作。

3.对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领导干部给予降职。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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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年度内对某项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单位给予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由考核组提出意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2.对年度内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场长特别奖。场长特别奖由场长提名,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五、考核组织

总场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田 军 刘海莹

副组长: 安长明 张向忠 胡维林 房汉文

刘国权 陈智卿 房利民

成 员: 赵云国 李永东 程立忠 杨晓勤

王雪峰 李 双 赵亚民 刘亚春

赵东民 国志锋 孙连国 丁伯龙

王 龙 程 顺 崔 岩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各单位需要向考核组提交的材料:

1.干部职工花名表;

2.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述职报告;

3.职能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4.各种会议记录;

5.工作日志、学习笔记;

6.考核组需要查阅的其他资料。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0xx年4月3日

崔同祥 崔 星 吴 松 梁玉春 - 12 -

 

第二篇: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学年度任职考核办法

附件: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学年度任职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学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小学校长任职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学校干部队伍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党政领导(含教研室、成教中心)。上述人员任职不足半年的不参加当年度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评价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评价原则;

4.坚持考核鉴定与群众评定相结合评价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德:占20%。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能:占20%。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 勤:占10%。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 1

绩:占50%。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完成工作业绩的情况,以学校年度办学水平考核结果为准。

四、考核程序及实施办法

考核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局人事科牵头进行。

学校领导干部考核按百分制量化赋分方法,由教职工民主测评、考核组考核和局机关职能科室考核三方面组成。

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得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分×30%+考核组考核得分×50%+局机关职能科室测评得分×20%。

1.领导干部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 教职工民主测评。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组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述职、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核实等形式实施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对每个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并赋分。

4.局机关职能科室测评。由考核组组织局职能科室科室长根据各块工作实效及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评价赋分。

5.考核汇总。由考核组对各类考核分数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

6.确定考核等次。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由考核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把考核总体情况向局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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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反馈。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和得分情况反馈给被考核对象。

五、考核等次确定

1.考核等次经局党委会研究最终确定。

2.考核结果以局文件形式公布。

3.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

4.有下列情况者,直接认定为不称职:

(1)学校年度办学水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2)学校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后果的;

(3)领导干部本人当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年度任职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在考核中发现有明显不足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视情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七.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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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年度任职考核民主测评表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学年度任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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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年度任职考核考核组评分表

学校: 姓名: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学年度任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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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年度任职考核科室评分表

嵊泗县学校领导干部学年度任职考核办法

注;请在你认可的相应测评档次内打“√”。各档次对应分值分别为很好100分;好90分;较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差20分;选择“不了解”的

不计人数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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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领导干部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5月6日印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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