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代开发票证明(肉)

申请代开#5@p证明

忠县国税局:

兹 有 我 单 位 于 年 月 日 在 ﹙单位或者个人﹚处购买 商品,数

量 ,单价 元,金额 元。﹙或接

受 应税劳务。金额 元﹚。其经济业务往

来事实真实可信,如有虚假证明,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本证明仅用于卖方﹙或提供应税劳务方﹚ 到你局申请代开#5@p,不作为我单位对卖方﹙或提供应税劳

务方﹚其他形式的担保文书。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经办人;

二0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开发票证明

证明

兹因XX(个人)为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双方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我公司支付咨询费XX元(大写XX元),需开具#5@p。 请贵局为我公司代开#5@p。

XX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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