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突出贡献奖励评选管理制度(案)

员工突出贡献奖励评选管理制度案

世擎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A4(210×297㎜)

员工突出贡献奖励评选管理制度案

世擎光电(东莞)有限公司 A4(21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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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出贡献奖励评选管理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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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案场员工管理制度

案场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现场制度

一、作息时间:

8:30前 所有员工到场

8:30--9:00 案场准备工作及清洁卫生时间

9:00-12:00 工作时间

12:00-14:00 午餐与休息时间(值班人员可提前半小时进餐) 14:00-18:00 工作时间

18:00-18:30 例会时间

(时间安排由销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月工作原则上每月休息4天,销售主管应结合案场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轮休,保证销售现场每天工作有序进行。

1、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员工迟到、早退一次扣乐捐1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0元,达5次者扣发100元,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3、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100元,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每月累计3日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报请公司予以辞退)

三、请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申请,经批准方可。

1、员工请病假一次不超过三天者,报销售经理签字。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病假三天以上至一周内,扣发日工资50%,经销售经理签字,报销售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准。

3、所有病假必须持公立医院证明方可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不得随意申请事假,特殊情况申请事假者,由销售经理批准后,再以书面申请报销售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

6、申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超过三天者报经理再由经理申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休息,事假期间无工资。

四、值班制度:销售案场从进场开始销售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人员安排表,中途如有变动视情况由销售主管另行制定,报销售经理批准。

五、当日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有需要调换者,调换时需先征得销售经理同意。擅自调换者给予50元的乐捐。

六、公司内部文件、合同、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未经销售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复印借阅给别人或遗失。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乐捐或辞退处理。

七、公司的任何财物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带出办公场所。违反者视

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的乐捐或辞退处理。

八、售楼大厅内禁止吵闹、嬉笑、打闹、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等。员工之间的交谈应以不干扰、不妨碍他人为限。违反者给予20元一次乐捐。

九、严禁使用案场电话打长途(业务需要除外)、声讯台电话或与业务无关电话,严禁拨打私人电话。严格控制电话时间,严禁上班时用手机短信聊天。违反者给予10-100元的乐捐,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案场电脑专人专用,不可随便使用他人电脑。严禁打游戏,闲聊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给予10-100元的乐捐,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一、在工作时间,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与上级领导或客户任何形式的顶撞与冲突,有不同意见或问题应在当日例会提出解决。违反者给予100元一次乐捐,另进行警告处分。

十二、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违反者给予50元一次乐捐,另进行警告处分。

十三、应做好每天的工作报表,必须如实向上司汇报工作,出现差错者给予50-100元的乐捐。

十四、员工不得私自炒卖公司销售商铺、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理。

十五、员工不得帮已购买客户转手其已购买的房屋,一经发现给予辞退处理。

十六、置业顾问如遇客户因定房、签约等,需要交纳房款时,一律不得私自收取,应由置业顾问带客户到公司指定收款人员处交款,私自收取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十七、严格置业顾问以任何形式(口头、书面等)胡乱承诺客户某些不确定因素,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乐捐或辞退处理。

十八、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冲突,违反者一律进行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一次乐捐,严重者给予辞退。

十九、签合同时,未经公司批准,置业顾问不得在合同中添加、删除或修改任何条款,私自添加、删除或修改条款者,给予辞退处理。

二十、所有员工一律不得兼职,不得超越本职务和职权范围(进行工作)。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给予100元以上乐捐或辞退处理。

二十一、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禁止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一经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条 服务准则

一、员工必须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高效的服务,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服务质量,要以一流的服务取胜。

二、员工仪容、仪表准则

1、员工必须衣着公司统一着装。

2、员工必须衣着整齐干净,衣袋中不要有过多物品。

3、男员工头发要常修剪,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

4、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

5、员工上班前不得吃异味食品,要勤洗手,勤剪指甲。

6、员工不得做奇异发型,男员工不得染发,女员工不得染深色或艳的发色。

7、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服。

三、售楼人员的服务态度

1、友善:以微笑来迎接客人,与同事和睦相处。

2、礼貌:任何时刻都应使用礼貌用语。

3、热情:工作中应主动为客户着想。

4、耐心:对客户的要求认真耐心聆听,并耐心介绍解释。

四、销售人员的举止姿态

1、站姿:男士 双脚平行打开,双手握于小腹前或两臂自然下垂;女士 双脚要靠拢,膝盖打直,双手握手腹前。

2、走姿:男士 抬头挺胸,步履稳健、自信、避免八字步;女士 躯干挺直,双脚平行前进,步履轻盈自然,避免做作。

3、坐姿:

(1)轻轻落座,避免动作太大引起椅子发出声响。

(2)落座时应用双手将裙子向前轻拢,以免坐皱或显出不雅。

(3)听客户讲话时,上身微微前倾,不可东张西望。

(4)两手平放腿上,不要插入两腿之间,也不要托腿或玩弄物品。

(5)两腿自然放平,不得翘二郎腿。

4、交谈

(1)与人交谈时,用柔和的目光凝视对方,面带微笑,并通过轻轻点头表示理解客户听谈内容。

(2)与人交谈时,不可整理衣着、头发、看表等。

(3)交谈时“请”、“您”、“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经常使用。

(4)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嘲弄客户。

(5)称呼客户时,要用“先生”或“小姐”、“女士”,知道姓名的前面加上姓氏。

(6)任何情况下招呼他人均不得用“喂”。

(7) 与客户交谈时应坐在客户的右手边便于交谈。

第三条 会议制度

一、销售现场实行每日、每周、每月例会制度。

二、例会时间

1、每日例会:18:00-18:30

2、每周例会:星期日晚

3、每月例会:每月月底晚

三、如遇特殊情况,例会时间由销售经理按照当日情况而定。

四、例会内容

1、汇报销售情况。

2、置业顾问提出销售中所遇问题。

3、销售经理针对问题进行解决,如有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由销售经理给予答复。

4、总结前一阶段的销售工作。

5、布置下一阶段的销售工作。

五、销售经理将每周、每月的销售例会内容形成销售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字后上报公司。

第四条 保密制度

一、销售现场所有员工有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

二、对于销售部的销售策略、营销方案及未对外公开的销售价格等销售业务,任何员工不得泄露给公司非相关人员和外单位人员。

三、员工应保管好相关的部门资料、个人资料。

四、与本人无关之事宜,不得四处探听,应专心做好本职工作。

五、所有销售部文件、资料由#b@2秘书和案场经理负责建立文档

和电子档,不得借出和遗失。

六、销售部在平时工作中只使用文件的复印件,在确需使用文件原件时需经销售经理签字同意,至档案保管员处签字登记调档,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对未归档材料档案保管员应按期催还,严禁擅自翻印、转借和遗失。

七、案场经理负责销售部的收文和发文,并建档管理,销售部发文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放可正式发文。

第五条 客户接待制度

一、销售案场实行第一接待原则。

二、案场的接待顺序由销售主管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三、销售人员按照由销售主管安排的接待顺序轮流上前接待客户,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违背接待顺序,若不是老客户,除非本人指定要找某人,否则算已经接待一次。

第六条 业绩核实及业务代理人制度

一、原则上以“第一接待”为准,即客户上门或联系客户,以第一个业务员接待为准,如成交此单项指标,奖金都归属第一接待置业顾问,具体按以下情况划分:

1、案场接待具体原则

接待上门客户必须要问的是:您好,请问您是不是第一次过来售楼部?以前有没有其他人员接待过你或联系过你?

不问或少问者一次乐捐10元。

(1)以第一接待为准,第一次谁来接待以后,该客户成交后,业绩归属第一接待员。

(2)若第一接待员不在,由现场第一顺位接待员的代接人接待,该客户成交后业绩为第一接待员。

(3)电话客户原则上不属于接听员,来电访问每天进行分配,除非该客户在电话中要约来现场并由客户指名要该置业顾问接待,成交后,业绩归属该置业顾问。

2、置业顾问应随时对所接待或联系客户情况进行详细工作记录。从记录之日起十天为限,如超过十天无工作记录,表示置业顾问没有进行工作追踪,则原记录无效,该客户归再发生业务联络者所有。

3、中途离职员工有关客户资料、工作记录必须上交公司,由销售经理统一分配交给其他有关员工。

4、因各种原因不能确定业绩归属,或置业顾问双方都有异议,由销售经理调解和分配业绩归属。

5、严禁争抢客户,如出现临时突发问题,因先以接待客户为第一的原则接待客户。

6、如亲戚朋友来访购买商铺,直接到达现场未进行直接约谈,置业顾问则由现场第一顺位的人员接待,另一位置业顾问有义务进行拉关系帮谈,业绩为第一顺位接待的人员。

7、如有老总介绍或带领来购买商铺,则由现场第一顺位的人员接待,业绩归属归为该置业顾问。(若老总指名置业顾问介绍,则业绩归属归为该置业顾问。另注:业绩不算销售奖金的套数或金额计算当中,提成为该商铺的佣金50%计算。)

8、如销售业绩有其他的额外问题,最终决定归属权于销售经理决定。

二、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在他人不在或有其他事时,接待他人客户,并将接待会谈内容详细记录,及时转交给他人,如出现因为是他人客户而消极怠慢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经查实后将作出严厉处分,情节严重或不知悔改者予以辞退。

三、为了鼓励员工努力挖掘客户资源,所有老客户介绍而来的新客户,都归属老客户所属置业顾问(老客户须亲自带领新客户来访,如老客户未有时间,则须通知该置业顾问新来访客户的姓名和电话申报于经理,鉴定由销售经理负责,如发生退铺,也由接受人承担相应损失。如老客户带领来访的新客户有其他的来访登记,并置业顾问的工作记录一直在跟进,则新客户业绩属于该置业顾问.)

第七条 销售案场清洁卫生制度

一、销售现场实行包干轮流制,由销售经理安排员工包干相

应的区域及轮流顺序。

二、置业顾问应无条件的服从销售经理的安排,在接待客户完毕

后,接待人员应该立刻清理桌上小杯等弃物,桌椅归位,保持案场整洁。如未进行清理整理,按每一次20元乐捐。

三、销售大厅清洁事宜必须在工作时间前,30分钟之完成。 四,禁止在案场和柜台内吃早餐和零食等食物,否则乐捐10元每次。

第八条 现场节能、安全制度

一、遇有复印起草文件等任务,如非正式文本、一律使用废纸。

二、大厅射灯、照明,在无人情况下,请随手关灯,节约用电。

三、现场工作人员饮水应使用自备茶杯,避免使用一次性杯子。

四、案场办公室、销售大厅每日下班前员工要负责门窗、电源的关闭确保案场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管理制度(未做特别说明的)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可先给予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或屡教不改者,给予10-100元乐捐处罚,警告处分达三次以上违纪者和情节严重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违反制度或违法乱纪给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向其追索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本规章由销售经理负责监督负责具体执行,出现包庇情况者,视情节轻重处以连带责任或加倍处罚。

本制度在 月 日起执行

年 月 日

(全体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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