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__________(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层,共_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
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 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亿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
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
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
购买方: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贵州 中房置业 有限公司
房地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 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章):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电话:
年 月 日附 件 一
随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1, 甲方所售房价含:房屋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固定设施及装修。
2, 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设备:
装饰:
附 件 二
付款协议
1, 乙方已于20##年1月28日支付购房定金壹万元整给甲方。
2, 产权过户之日,甲乙丙三方先到银行验资,查证乙方购房全款是否到位,产权过户后,乙方见过户收件收据三方立即到银行,乙方将购房全款含定金在内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乙方已告知甲方购买该出售房需在银行贷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产权过户之日,乙方先将贷款部分房款垫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到购房全款收条给乙方。乙方在银行贷款后,银行放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将该笔款项还给乙方,由于银行是放款到甲方账户,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过户之日,甲方到银行重新开设一个单卡或单折账户,由乙方设定密码,乙方保存该账户,银行确定放款之日,乙方先到银行查证该账户无异常情况,则丙方通知银行放款。
4, 卖售人或其共有人只要有一方收到售房款项则视为卖售方所有权利人收到售房款项。
附 件 三
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煤、物业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1, 该房地产交易产生的除房价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预计用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来办理该出售房屋过户交易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税费、中介费,审税,过户,评估,担保、贷款等与该出售房产权过户交易相关的一切费用,按国家现行税费征收标准执行,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按地税局、产权处、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结账。其中、中介费(柒仟伍佰元整)、担保费(伍佰伍拾元整)、为丙方收取。此笔款项款乙方于过户之日前支付给丙方,以便丙方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此费用不包含在房价在内。
2,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登记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该房地产验收交接后,由丙方代为双方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
附 件 四
交房情况、户口迁移、租赁情况
1, 甲方得到售房全款之日将该房地产相关的一切资料和钥匙全部交给乙方并留下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在丙方处,作为结清该房地产未结清的水、电、煤气、电视、物管及户口迁出押金款、等费用,待丙方结清以上费用及甲方迁出户口后,甲方凭收据到丙方处领取该笔款项。
2, 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以便乙方能顺利入户。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编号: 20110215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
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制定
房地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1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筑房权证小河字第13016252号 。
(二)房地产座落:贵阳市小河区长江路5号银杏园B栋2单元1层1号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 64.66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10.5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净收价),小写:(¥300000.00)。(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20## 年 3 月 3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 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章):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电话:
年 月 日附 件 一
随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3, 甲方所售房价含:房屋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固定设施及装修。
4, 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设备:
沙发5个;茶几2个;电视机1个;空调1个;桌子1个;
衣柜2个;床2张;衣架1个;空调1台;
冰箱1个;热水器1个;饮水机1台;
洗衣机1台;
装饰:
附 件 二
付款协议
5, 乙方已于20##年1月28日支付购房定金壹万元整给甲方。
6, 产权过户之日,甲乙丙三方先到银行验资,查证乙方购房全款是否到位,产权过户后,乙方见过户收件收据三方立即到银行,乙方将购房全款含定金在内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7, 乙方已告知甲方购买该出售房需在银行贷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产权过户之日,乙方先将贷款部分房款垫付给甲方,甲方开具收到购房全款收条给乙方。乙方在银行贷款后,银行放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将该笔款项还给乙方,由于银行是放款到甲方账户,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过户之日,甲方到银行重新开设一个单卡账户,由乙方设定密码,乙方保存该账户,银行确定放款之日,乙方先到银行查证该账户无异常情况,则丙方通知银行放款,放款之日,甲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银行转账手续,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8, 乙方在银行办理住房贷款需要甲方配合的地方,甲方以出售方的名义配合办理手续,乙方在银行的借款壹拾壹万元(¥110000.00),放款后,由乙方以按揭月供方式偿还,乙方在银行的贷款偿还与甲方无关。
9, 卖售人或其共有人只要有一方收到售房款项则视为卖售方所有权利人收到售房款项。
附 件 三
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煤、物业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4, 该房地产交易产生的除房价外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预计用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来办理该出售房屋过户交易中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税费、中介费,审税,过户,评估,担保、贷款等与该出售房产权过户交易相关的一切费用,按国家现行税费征收标准执行,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按地税局、产权处、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结账。其中、中介费(柒仟伍佰元整)、担保费(伍佰伍拾元整)、为丙方收取。此笔款项款乙方于过户之日前支付给丙方,以便丙方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此费用不包含在房价在内。
5,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登记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 该房地产验收交接后,由丙方代为双方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
附 件 四
交房情况、户口迁移、租赁情况
3, 甲方得到售房全款之日将该房地产相关的一切资料和钥匙全部交给乙方并留下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在丙方处,作为结清该房地产未结清的水、电、煤气、电视、物管及户口迁出押金款、等费用,待丙方结清以上费用及甲方迁出户口后,甲方凭收据到丙方处领取该笔款项。
4, 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以便乙方能顺利入户。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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