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退休申报人员公示

病退申报人员公示

保税区各用人单位及职工:

为贯彻《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特岗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1号),现对我市达到特岗提前退休年龄符合申报退休人员进行公示。

内容附后

公示期为七天(自 20xx年11月12日至20xx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各单位和职工如发现公示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可向区人社局举报。

特岗退休申报人员公示

特岗退休申报人员公示

特岗退休申报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