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型活动请示报告制度

学校大型活动的请示报告制度

1. 学校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春游;秋游;夏/冬令营;文艺、体育的表演和比赛;学科竞赛;带班外出上课等等)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组织学生参加。

2. 学校在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前,必须持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书面批示同意。

3. 获批准后,组织者应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参加活动的教师名单;学生的名字、班级、家庭电话、家长联系电话;交通方式等。(春/秋游不必写学生的名字、班级、家庭电话、家长联系电话)

4.未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书面批示同意,学校都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如私下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一经查实,镇教委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于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镇教委将追究组织者的法律责任。

新港小学 20xx年9月1日

 

第二篇:学校请示报告

学校请示报告

一所公立全日制的事业单位,负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龙村五千三百多群众的子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神圣责任。现有在校学生807人,教师29人。10多年前,为了普及两基,建起了一幢三层共101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及580米长的围墙。

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学校的部分设施老化严重,如教学楼的窗户老化腐烂、教学大楼经市防雷检测中心定为不合格、以及紧靠路边的围墙出现较大的裂缝和倾斜。所有这些,对师生和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目前学校经费短缺,无力更新和维修。现特向人民政府申请援助,给大楼装上铝合金窗、安装避雷针和维修围墙,所需资金约8.24万元,恳请政府审批。(附件)

xx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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