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屋办理工商注册的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XX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在 建有房屋一栋,产权属于私有。用于从事 业务,该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此建筑不属于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可以作为经营场所申请注册登记。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商注册过的不扰民证明

不 扰 民 证 明

业主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将位于XXXXXXXXXXXXXXX的住房,出租给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并同意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供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在此开展经营活动,经与有利害关系业主的研究、协商,不扰民。

特此证明!

利害关系业主签字:

201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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