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报告

*************局主要负责人

请假报告

市委常委秘书室:

***+职务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月*日*点*分召开的*******会议。此次会议由***+职务代替参加。 特此报告。

*******************局

****年**月**日

 

第二篇:关于严格请假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韶丹字[2007]13号

关于严格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管委会、经营公司所辖各部门、各单位:

为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经管委会、经营公司班子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委会、经营公司班子领导需离开本市外出开会、学习、考察等1天(含)以上的,以及年休假、事假等,应事先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主要领导按照市政府有关请假报告制度执行),再告知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备案,以便于工作联系。外出回来或休假结束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及办公室。

二、各部(室)正职(负责人)出差、年休假或事假,应由本人事前向分管领导报告(休假、请假要履行相应手续),经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告知办公室后方可离开,以便有关工作的衔接。外出归来、休假满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各部(室)副职出差、年休假或事假,由本人履行相

应手续逐级报批,一般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并告知办公室即可离开。假满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四、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差、年休假或事假,应由本人

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向本部(室)负责人报告,离开一天的可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可由分管领导批准,或由分管领导视具体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审批。假满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五、凡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参加市或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重

要会议、重大活动,应由本人参加的,不得请其他人员代替参加。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提前告知管委会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凡由管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有关活动,应由本人参加的也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按规定程序请假,经批准后可不参加。

六、各部(室)应建立工作去向登记制度,凡参加会议、

到景区以外单位及村组了解情况,均应说明时间、地点,便于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管理 规定 通知

韶关市丹霞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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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韶关市丹霞山工作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

关于严格请假报告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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